2013年5月18日 星期六

三、公費選舉辦法的主要概念


一、對於每一個民選職位,老百姓為三名候選人提供選舉公費。 

二、選舉公費包括候選人之:
        1. 當屆選舉費用(競選服務處、宣傳、造勢…)
        2. 法定競選期間以及競選前後若干時日之生活費用以及
        3. 在當屆與前屆選舉之間比常人為多的公關活動費用。 

三、選舉分為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1. 初選純粹為政策(行政首長)或政見(民意代表)比賽
              –以適當數額之保証金或連署推薦書限制任意參選→
              –公辦適當場次影視直播之政策(政見)發表、答詢與辯論會→
              –以民調自參選人中選出前三名得票較多者為公費候選人;
              –自候選人參選登記至完成民調在30個日曆天內完成。
        2. 決選
              –在初選後之5個日曆天內完成參選登記與候選人號次抽籤
              –立法委員與市議員選舉在完成候選人號次抽籤後之30個日曆天內完
        成投票所投市長45天、總統60天。 

四、合理化民選公職人員任職期間之薪津:
        1. 研究「年營收與台灣政府歲入金額相當的台商(集團)企業體他們
      執行長、一階與二階主管的平均薪資」
        2. 總統的薪資應與具相當營收規模之企業執行長相當、市長與立法委員
      的薪資大約與一主管相當、議員薪資與二階主管相當。 

五、公職候選人除選舉公費外不得收受任何名目之政治獻金,公職當選人不
    得收受任何名目之選民服務費 

六、在實施公費選舉並合理調整待遇後,若有民選公職人員再行收受政治獻
    金、選民服務費用或違法舞弊貪污,檢調單位就迅速查辦、法院依法立
    即重刑嚴懲,再無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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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民主選舉制度往往會自然演變成由二個主要政黨進行競爭的常態,老百姓
   就每一個民選職位為三名候選人提供選舉公費的用意在降低形成二極僵化
   的機會。
A.2 以公費補助三名候選人,若行政首長當選人得票不過半對社會發展有無
   顯著的不良影響?若有,則研訂處理辦法。 

B.1 各種公職的選舉公費金額應該合理且與實務吻合,如同法案,經主要政黨
   協商後由立法院議決
B.2 在實務上於法定競選期間以及競選前後若干時日候選人會全力競
   備上任或落選找工作而無職業收入。老百姓為獲得選舉公費之候選人在
   這段期間提供活費用會有兩個效果:
       1. 降低參選的財富門檻,使選舉不致成為有錢人的專屬遊戲
       2. 不讓彌補競選期間的薪資空洞成為公職當選人貪腐之動機
B.3 如果研究發現補助三個主要政黨合理的黨務費用有助於社會發展我們
   百姓也不要小器了
B.4 做事都有風險。在初選階段没有獲得領取選舉公費資格的參選人,其參選
   之財務支出視同熱心傳播福音的公益捐款。 

C.1 研究以手機連署推薦候選人甚至投票的辦法–它不難。
C.2 做事理該講求效率,選舉亦然。現在媒體發達,媒體現場直播的政
   (政見)質詢或辯論會才是候選人的公開考場,光聽演講和看政策白皮書
   不行。良好的詢問與追問技巧可以讓候選人之性格、學識、經驗、理念、
   格局、思考的廣度深度、創新與執行能力難以藏拙。人們固然需要宣泄情
   緒的活動,但偏重大規模聚集群眾或掃街不是健康的選舉方式。
C.3 台灣幅員不大、
   媒體發達,選舉
   時間不需要太長
   ,太長不過歹戲
   拖棚令人生厭
   ,對疲於奔命的
   候選人、在各地
   動員群眾的助
   幹部、被動員到
   造勢現場來搖旗
   吶喊而不聽講的
   觀眾、以及一般
   大眾來說,大家
   都煩。台灣再
   錢也不必這樣虛擲。
C.4 與民眾近距離接觸的親和力
   有賴於日積長期經營,光
   在法定競選期間沾醬油式的走動躹躬握手打哈哈效果很有限 

D.1 基本上政府高階公職人員與相當規模民營企業高階主管之間的待遇應該
   約略相同。當然民營企業高階主管的薪資未必都合理,且隨產業與公司
   文化不同出入頗大波動也較大不能目比照
D.2 政府機構一直有組織不當龐雜以及員額不當膨脹的問題。從這個角度
   看,目前政府公務人員和民意代表的總待遇已經過高;不需要有目前這
   多人即可有效提供政府與議會服務。這個問題不屬於本文討論範籌。
 
一個好的選舉制度包括一整套合理而周到的作業項目,本文只在概念上約略討論候選人的競選費用、考問候選人能力、正式競選時間、以及當選人的待遇四個項目。 

前述不由決選候選人自行籌措高額競選經費、縮短正式競選時間,藉媒體現場直播候選人政策(政見)質詢或辯論會來認真比較候選人的能力、以及給予當選人適當之待遇,在道理上應無疑義,且在執行技術上没有困難。接下來我們討論從現況改變為公費選舉對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發展可能產生的影響。

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二、政治人物所有競選費用實際上都是老百姓付的?


台灣在5060年代經濟起飛初期,有不少旅社的服務生是没有薪水的,得靠媒合色情抽佣和房客的小費維生;這類旅社如今安在?用同樣心態對待員工的企業主,其生意大多很快就碰到發展瓶頸,或出現大問題。 

只要對競選活動略作估算,便知當選的公職人員,包括政務首長和民意代表,在競選時幾乎都花了大錢,若說他們在當選後只有薪資所得而無其他收入藉以讓自己與金主們回本,是不合一般人性的。 

不少圈內人透露實際情況是:世故的競選者,尤其是金主們在選前就已估計過投資報酬率–不只回本而已,他們追求暴利,或是為既有的違法或灰色利益繳交基本保護費。有些金主在選前提供贊助時就和候選人談好條件。 

從表面上看,競選費用是由候選人和他們的金主支付的,但許多人認為實際上都是老百姓支付的。不妨把老百姓因為公職人員瀆職、故意失職或不盡職而蒙受的損失分為幾類: 

一、政府、公營和準公營事業、公管和準公管財團法人(基金會)其經常門和資本門預算中,應節省、可節省而未節省的支出:像膨脹的員額薪津、明知不當的投資與補助、高估甚至虛列的採購與工程款、無益的活動費用等等。 

二、非屬政府、公營和準公營事業、公管和準公管財團法人(基金)之預算支出,但不應損失、可不損失卻損失的公款:像公營和準公營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當貸款的呆帳、賤賣公有資產、公營和準公營事業向特定對象低利、無利甚至虧本銷售商品等等。 

三、應收入、可收入卻被攔截朋分而未收入國庫的款項:像不當免稅與減稅、給予民營企業特許權利或濟助時應取得股權或債權卻不取得等等。 

四、廠商為了攤提打通政府關節的賄款,致使提高銷售給一般消費者的商品價格。 

如果隨機組織各種退休的專家志工群,像土地投資、金融投資(創投、購併、股、債、期、權、大宗物資、貴金屬、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稅務會計、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大地、道路、隧道、橋樑、碼頭…)、建築工程、景觀工程、環保工程、媒體廣告、公關活動、一般物品採購、法務、人事行政、不同行業之企業經營管理(研發、採購、生產、行銷與業務、客服、財會、人事、內控與稽核)專家等等,挑幾個重要的政府和準政府部門,就他們某段期間所有的預算支出,以及行政裁量事項,擇要逐條予以稽核,很快就可明白老百姓損失的規模。 

據說有些經驗豐富的人士概算,老百姓因為民選公職人員和其金主們圖利所遭致的損失,是所有參選人(包括落選者)選舉總費用的數十倍。可能全球民主國家都一樣。 

這還不包括依法漲價歸私的土地利益。大家知道對於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類別之訂定與變更,建築容積獎勵之給予、以及公共建設區位之選擇等等事項,公職人員具有決定的權力或很大的影響能力。 

如果傳聞屬實,我們可以說:公職參選人所有的參選費用實際上都是老百姓支付的;而且老百姓因為目前選舉實務所蒙受的損失,遠不止於選舉費用。 

有實力的公職人員與候選人為求知名度,用力使自己動見觀瞻,假使他們表裡不一、言行不一、違反道德律、其敗壞風氣的能量將影響許多產業與群眾,使鼓勵誠實向善和公平正義的社會倫理顯得十分荒謬、社會習氣日趨下流、社會發展進入不健康的 

像民間有許多既出錢又出力、持續奉獻的善士們一樣,公職人員中當然不乏善士,但他們無力調整政治產業的混濁生態,只得肆應。 

高額的選舉費用和政治獻金是社會目前許多不合理情況的主要病根之一。既然所有公職參選人全部的參選費用實際上都是老百姓支付的,我們還要繼續讓提供政府服務的供應商們自行籌集龐大資本來向我們標購服務權嗎?實施公費選舉制度會不會比較好?

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一、是我們對不起林益世啊!


如所週知,在教育不發達的古代,少數讀書人大多進入政府或宗教部門做事;在知識落差巨大的情況下,政府官員統治老百姓。 

隨著教育逐漸普及,老百姓已經不比官員笨,也不比官員窮,於是民主制度興起,政府行政首長由民眾定期改選逐漸變成普世規則。民選行政首長的角色慢慢從統治者變成為老百姓提供服務的供應商,老百姓則變成可以透過定期選舉選擇供應商的業主或採購者,雙方地位基本上平等。 

大家都知道當今民主制度下的選舉,候選人在各地成立競選服務處、進行廣告宣傳、舉辦造勢活動等等所費不貲,往往自己的錢不夠用,需要金主們贊助。強勢候選人可能自己不必花錢而完全用金主們的錢競選,黨中央則扮演收錢手套的角色。據說有些能幹的候選人在競選過程中就可以賺不少錢。 

做為提供政府服務的供應商,公職當選人和其金主們回收競選投資並獲得適當利潤是合理的。但要回收投資,靠目前的選票補助金和任期內扣除生活與公關活動費用後的薪津節餘是遠遠不夠的,於是不違法舞弊自肥不行。有人做得比較直接,有人則相當間接迂迴。 

據說政務官們大多運用採購權(主要是採購設備、發包工程與大型活動等)與行政裁量權(主要是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類別、建築容積獎勵、投資與營業許可、官民合資或補助條件設定、修改管理法規和稅則等)舞弊自肥。所以同樣的產品或活動,供應商賣給政府的價格,要比賣給民間貴得多。 

光政務官難以遂行自肥,必需利誘或威脅一批事務官員配合才能完成自肥的行為。據說各執政過的政黨都有一夥自己的政務、事務官員、民意代表,以及承攬公共投資和公務消費項目的廠商,大家沆瀣一氣。雖然範圍與程度有別,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預算支出以及行政裁量其弊端的本質一樣,世界各民主國家都一樣。
 
為老百姓提供直接監督政府的服務,民選立法委員、議員和他們的金主要回收競選投資並獲得適當利潤也是合理的,但立法委員和議員無行政權,必需與行政官員合夥才行。因為行政部門的預算必需經過立法院或議會同意後才能動支,所以立法院和議會不難與政府就彼此之供需找到平衡的方式。
 
基於政治實務上的需求,據說司法單位對於公務員違法舞弊貪污的案子大多在避過民意撻伐的鋒頭後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為了避鋒頭,調查與審判期間需要拖長。如果對眾多檢舉案件都迅速認真進行調查、嚴格執法的話,可能大部份民選公職人員都要被收押定罪了,或是他們的替罪羔羊被判刑。 
 
賣產品想回本且獲得合理利潤乃天經地義。事實很清楚:我們老百姓要求民選公職人員提供無微不至的服務,卻不顧他們的死活;迫使他們必需自己花大錢爭取服務的機會,而且在當選後若不冒險違法舞弊自肥就毫無回本的可能性。
 
這相當於我們老百姓買東西不付錢,或付錢時亂殺價,逼得供應商不得不漫天開價,並在製作送交品質遠低於價格之貨品時還繼續搜刮我們家裡的財寶。所以政治產業風氣混濁,許多從業人員滿口仁義道德、實則欺詐偷盜,於是國庫竊損嚴重、國債不斷升高乃理所必然。
 
所以不是民選公職人員對不起老百姓,而是我們老百姓先對不起他們啊!是選舉的財務需求迫使民選公職人員夥同事務官員和民間廠商違法舞弊貪污。
 
怪不得許多人說民主政治就是分贜政治;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中,無論誰把反貪口號喊到天上去都没有用,繼續喊口號令人覺得十分矯情。

前幾天幾位法官在一審判決中輕縱林益世,引發幾乎舉國一致的公憤,顯示了社會的良心。有良心固然好,再有良能更好;現行選舉實務讓老百姓大虧、社會風氣大壞,我們需要變法,但怎麼變?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三星手機的行銷人員未與消費者合體?


昨天三星在蘋果、自由、中時、聯合四家報紙的首頁登了全頁廣告推銷它的Galaxy S4手機,粉刷了超商報架的顏色,台灣所有閱報者的眼球大概都被這則廣告侵入。
 
這則廣告的背景、用色、構圖給人輕鬆愉悅的感覺,上網登錄即送感應皮套、到體驗館天天可抽S4這兩個勾引年青早鳥的誘餌很迷人。同步佔領全國報紙首頁的表現,也讓人覺得公司很有實力。 

視及率、知悉率、感動力、記憶率、對購買意願的影響力等廣告效果可以由消費者調查得知。 

我們還可以想想: 

為大眾消費品登電視廣告時,由於觀眾會轉台,大家知道在黃金時段收視率前幾名的節目中,購買同一時點播出廣告,其單位觸及成本最低;報紙廣告也一樣嗎? 

如果分兩天,每天登二家報紙,兩天的廣告訴求不同,其廣告效果和同一天在四報刋登同樣內容的廣告相比,會有不同嗎?在一星期中,各天各不同族群的閱報率有何不同? 

雖然觀眾不致於誤會廣告標題「感應你心  生活知己」的意思,但還是有點怪。通常你指對方,己指自己;被感應的和生活的是兩個人嗎?如果改成「感應我心  生活知己」會不會好一點?

你和我這一字之差,也可能顯示了三星的行銷人員在心態上與消費者是對立的。與對方合體的意思是講話和做事的人要注意對方的需求,不能只想滿足自己的需求。若員工在心態上只顧自己、不習慣從客戶角度著想,對企業人事、研發、採購、生產、銷售、客服等各部門的營運可能會有那些不良影響?但若員工只顧及客戶的利益,對企業又可能會有什麼不良影響

針對問題找到讓有關各方滿足程度最高的可行方案,是一種需要不斷學習的生活能力。

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從群創淨灘看企業的貢獻


據中央社420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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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 422世界地球日,群創光電與群創教育基金會今天動員南北廠同仁擔任環保尖兵,海岸淨灘半小時,清理出150大袋、1500公斤垃圾。

群創員工前往苗栗「假日之森」、台南雙春海岸,1500位同仁攜手淨灘做環保,還給白海豚及紅樹林乾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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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以他們的組織能力,生產行銷能夠滿足消費者需要的最終或中間產品、為員工提供工作機會、為股東創造資金等投資報酬、還為企業所在地的社區提供公共服務;企業家能力和科學家能力是帶動社會發展最重要的領導力量。
 
企業家所努力型塑的企業文化讓員工在工作時不僅能夠不斷提升專業技能,還能不斷提升性靈的境界。 
 
「風氣」是文化的一個重要表徵。好企業和好社會除了有好的實體產品外都有好風氣;好風氣是建立好企業和好社會的重要基礎。
 
群創和許多企業(包括政府等非營利組織)都做公益活動如果台灣前百大企業的領袖能共同呼籲、帶頭實施、全體員工一起投入,視活動目標之不同,持之以恒地年行一日、半日、或一小時公益,影響開來,台灣會呈現什麼氣象?
 
這表示幾乎所有就業同胞每人每年都至少從事一次公益活動,幾乎每個週末和假日都有很多人從事公益活動,那是多麼美好的寶島景象啊?好像還没有一個國家這樣做吧?
 
更重要的是這樣子推動全民做公益後,社會集體的心態和風氣可能因此出現美好的變化,社會能量運動的方向可能更美好,所有企業和全國同胞都會受益於這股正向的能量。
 
全體員工每年從事幾小時公益活動,對任一企業都是小事;但當大家都這麼做,成為習慣後,是企業對社會偉大的貢獻。

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轉載:揭密「我是歌手」 炒很大也賺很大


看過這則報導後,我們也許可以想想:
 
主辦團隊組合了那些行銷技巧?每個技巧各創造了什麼效果?
還可以運用那些行銷技巧?還有什麼錢可以賺?
可以像美國職棒和職籃等協會一樣,把它變成年度例行的盛事嗎?
它可以有世界盃嗎?
各不同企業和產業可以從這個活動得到那些啟發?
………?


揭密「我是歌手」 炒很大也賺很大


 
媲美演唱會視聽規格、綜藝化的製作、跨界行銷手法別出心裁,讓大陸「我是歌手」節目至今話題不斷,製作單位、贊助廠商、參賽歌手都成了大贏家。 

一場在中國大陸湖南衛視節目「我是歌手」總決賽節目,不僅在大陸掀起收視熱潮,還同步攻占了台灣媒體隔天的重要版面,網路上掀起討論風潮,至今話題仍不斷,這倒底是怎麼回事? 

回顧「我是歌手」製播第一集,邀請線上歌手「上節目參賽」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製作單位當初曾羅列過百位歌手名單,但「大咖不屑、小咖怕輸」,邀約不順,節目總導演洪濤在開播前一度險些絕望。 

原本一口回絕的「小哥」齊秦,在製作單位請人不斷遊說下,終於同意參賽,成為節目最初賣點之一。 

「我是歌手」雖說是歌唱節目,但製播節奏比綜藝節目還緊湊,首集標榜每位參賽選手都不知道誰要參賽,每位歌手休息室都有攝影機,捕捉歌手緊張神情,1千多個小時拍攝帶要剪成每集幾小時的節目帶播出。 

現場500名觀眾感動流淚或陶醉跟唱的表情特寫,也會被30幾架攝影機捕捉入鏡後,剪成節目帶中播出。 

雖然「陶醉哥」、「哭泣姐」遭大陸網友質疑是「職業觀眾」,但不能否認的是,這些鏡頭也成了節目渲染力與綜藝十足的效果。 

節目每2集會淘汰1人,新出現的歌手是誰,則是成為製作單位炒作話題與提高收視率的法寶之一。 

製作單位一直宣稱現場500名評審經數十萬人海選出爐,歌手去留全交由11票制決定。但當台灣歌手楊宗緯被淘汰,之後不僅敗部復活成功,還在半決賽中打敗原本最被看好的林志炫,這顯然對收視率大有助益。 

至於總決賽的「幫唱歌手」與「比賽歌曲曲目」,也是製作單位採用飢餓行銷的最好作法,以保密拉抬決賽當天的收視率。 

製作單位砸下重金的現場視聽設備、樂隊、燈光布景以及現場數百名聽眾,打造出一種頂級演唱會氛圍。這對參賽歌手、現場與電視機前的觀眾而言,都是個享受。 

製作單位、節目冠名贊助商、參賽歌手都在這場收視狂潮與媒體話題熱潮中,成了最大贏家。 

雖然節目的通告費可能不高,但參賽歌手林志炫、楊宗緯、辛曉琪、彭佳慧、黃綺珊等人都賺到了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後續迎來一波波商業演出機會,以及更高價碼的商演費用。 

大陸立白集團當初慧眼獨具,傳言以人民幣1.5億元獨家冠名贊助「我是歌手」,如今一樣賺很大。 

至於湖南衛視,可說賺了面子,又贏了銀子。不僅重新搶回「綜藝一哥」與「收視率第一」的寶座,如今各界已密切關注「我是歌手」第2季製播事宜。 

近來網路就爆出了第2季的數十位歌手名單,包括蕭敬騰、黃小琥、那英、陶(吉吉)、順子、羅志祥、林志穎、陳弈迅、王心凌、信樂團等。 

但湖南衛視官方始終還未對此證實,洪濤僅說,如果做第2季,可能會發展音像(音樂影視)製品上的產業鏈。 

在未演先轟動的情況下,如果開播第2季,「我是歌手」恐怕會發揮更驚人的跨界行銷能量,以及吸引更多有實力歌手加入。 

2013/04/20 中央社】@ http://udn.com/ 轉載自2013.04.20聯合新聞網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貢獻、交換、競爭、詐騙與搶奪


人生奇妙,許多根本性的情況非我們所能控制,像出生在什麼地區與國家、父母與親屬是誰、先天體格像貎基本個性與智力如何、旅途中遇見什麼人與事…;於成長過程中行為能力逐漸增加之後,有些情況我們能自主,像怎樣說話、做什麼動作、在交叉路口走那個方向…

除非故意選擇原始生活,從某個角度看,在現代人類社會中,人生活動的方向大概是不斷增加自己的能力,以對別人的貢獻換取生活資源,追求幸福愉悅的感覺。貢獻能力較大的人生活富裕的機會較高。也有很少部份的人用詐騙甚至搶奪的方法獲取生活資源,但這種謀生方法往往難得善終。
 
當需求超過供給時,競爭、詐騙或搶奪必然出現。不曉得別人怎麼評價他人?我從心念的常態來分辨喜歡和不太喜歡的人:他是經常以貢獻換取收入,還是經常不思貢獻,只想騙取或搶奪?他是有所不為,還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由於知道環境對行為的影響很大、事有因果、人都有可憐處,所以我不太喜歡的人不多,還没有痛恨的活人。
 
因為機緣,以及自己多次反常的抉擇,我在幾個產業、一些地方、若干工作中打過滾,雖然表現不好,毫無事功,但仍有一點點心得。由於經常在網路世界無償享受很多人慷慨的貢獻,無以回報,就決定今後有閒時繼續到部落格野人獻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