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2日 星期日

也淺談以巴衝突問題

                                                                                                                  2023/10/22

湊一下熱鬧,也簡單談一點與近來以巴衝突有關的事,並提出一點不成熟的建議。 

在網路上介紹以巴衝突來龍去脈的訊息很多,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先參考下面這3則視頻和3則維基百科詞目。對於以往没有涉獵過猶太教、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衝突歷史,以及中東地區發展歷史的人來說,大致看看有點印象就好,若要求甚解得花不少時間: 

1.      【巴以衝突(上)】一口氣看完巴勒斯坦、以色列慢講千年歷史

2.      【巴以衝突(下)】詳解:耶路撒冷、加沙、西岸從兩個視角整理兩國百年糾紛

3.      以色列如何實現曲線建國

4.      猶太復國運動Zionism

5.      以阿衝突

6.      以巴衝突


本文只極簡略地從希特勒先生與納粹黨崛起開始說:

一、希特勒先生領導納粹黨人於二戰中在佔領區內所實施的大屠殺包括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可能殺了超過500萬猶太人。

二、在希特勒和納粹黨人於德國崛起、掌權後離開德國或歐洲大陸的著名猶太裔科學家和藝術家有John von Neumann(數學家,1930年遷美)、Rudolf Peierls(物理學家,1933年遷英)、愛因斯坦(發展相對論及量子力學,1933年遷美)Otto Klemperer(音樂家,1933年遷美)、Edward Teller(被譽為氫彈之父,1935年遷美)、季辛吉(外交家,1938年隨家人遷美)、佛洛伊德(心理學家,1938年遷英)、Bruno Walter(音樂家,1939年遷美)、Lion Feuchtwanger(小說家,1941年遷美)…。如果說若希特勒與納粹黨人不排斥猶太人,德國會先研發出原子彈,從而改變人類社會發展的軌跡,可能没有誇張。(可參見曼哈頓計畫 

(「納粹黨人如何運用所没收猶太人的財產?」是不宜忽視的研究題目,研究時不宜忽略試著從納粹領袖的視角看,但網路上有關論述不多,有興趣的朋友或可從Confiscation of Jewish Property in Europe, 1933-1945這篇論文集錦着手)(大量興建公共設施和快速建軍都需要大量金錢,必需給付一戰賠償的德國那來的錢?盡快從猶太人身上找錢,會不會是納粹黨人如此大規模迫害猶太人不可明言的原因,或重要原因之一?) 

(大致說,從古時候到二戰前,雖然猶太同胞們在歐洲貿易與金融業常擁有很大影響力,為什麼卻老是不能真正融入當地社會,常惹大眾嫌怨,成為大眾許多不如意事的代罪羔羊?這是個有趣的問題)(與納粹主義中的優等種族等主張相比,美國的民族融爐現象在人類中顯得很特別。即使機密級別很高的曼哈頓計畫,都有許多歸化美國的原外國科學家參加) 

(雖然美國自獨立後其科技、經濟、社會、政治各方面都發展得很快,國力蒸蒸日上,但在國際事務方面一直奉行門羅主義,直到一戰時才出兵幫助協約國;一戰之後仍然拒絕加入自己參與建立的國際聯盟,並未積極參與國際甚至歐洲事務) 

(二戰結束後所有被戰火蹂躪地區都百廢待舉,而大量美國軍人需要復員就業,原先做為同盟國兵工廠的軍火工業必需大幅縮減規模…,美國需要處理的問題實際上比其他參戰國們還要麻煩,需要為相當大的生產能力尋找出路…。本文認為美國没有像歷史上傳統的戰勝國那樣,只是挾戰勝國的威勢到處搜括、要求戰敗國賠償、或占領他國豐腴領土,反而推出協助參戰國們復甦的馬歇爾計劃,是很有遠見、胸襟,走在時代前端、很適當、很了不起的做法)(二戰勝利後美國花不少工夫逮捕並勸誘德國優秀的科學家們為美國工作,優秀人才多有比較強烈的個性,是不容易為自己不喜歡的業主積極工作的) 

[本文依據Maddison Database 2010 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World Economy:1-2008 AD表中數據計算,自19411950各年美國GDP占西歐30國+澳紐加美共34(可說是當時最富裕或最可能迅速富裕的國家群體,本文未列入日本)GDP的比例為42.65%46.98%51.40%54.26%56.41%51.79%49.84%49.24%47.55%48.02%,而人口佔比僅為29.89%30.02%30.28%30.50%30.79%31.01%31.16%31.27%31.44%31.59%

三、由於美、蘇2國對於社會發展模式有難以相容的差異,在史達林先生於19477月拒絕加入意圖宏大的馬歇爾計劃後,大家就知道世界會進入美蘇爭霸和冷戰階段。 

(在二戰結束時,蘇聯擁有全球第二大的武力)(共產主義主張將私有生產資源國有化、聯合全世界無產階級共同革命…,有擴張性。工業革命後工廠主、地主等資產階級剝削勞工為普遍現象,所以共產主義很吸引富有理想、充滿正義感的熱血青年們)(有一些人甚至認為共產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之間可能很快就會爆發第三次世界大戰)(本部落格會在「台灣抵抗武力侵略的是非、意義、方法」系列中簡單討論一下共產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性差異) 

(西方各國本就不預期蘇聯會加入這個會毀掉其計劃經濟發展模式的戰後復甦計劃,甚至因為競逐援助資源而不歡迎蘇聯加入,認為美國做為二戰期間同盟國的盟主,只是禮貎性邀請為同盟國做出重大貢獻的蘇聯加入) 

四、二戰之後的情況是,很多人覺得,讓劫後餘生感強烈的猶太人盡快建國或說復國,是「徹底解決」讓不少人類持續困擾、不舒服甚至痛苦近2千年之猶太人問題的合理辦法。但在那裡建國呢?執事者們還是選擇了地中海東岸靠近耶路撒冷,已經有約50萬猶太人定居的巴勒斯坦地區1947/11/29聯合國大會通過181號決議,建議原先奧斯曼帝國分解後,由國際聯盟委託英國暫時管理的巴勒斯坦地區,在英國結束託管後劃分為2個獨立的國家,一個阿拉伯人國家(為簡化敘述,後文稱該應該建立的阿拉伯人國家為巴勒斯坦國。實際上巴勒斯坦國從未真正建立,目前存在的是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一個猶太人國家(以色列)…。蘇聯投贊成票,中東7國、埃及、印度、巴基斯坦投反對票。中東7國包括黎巴嫩、敘利亞、沙烏地阿拉伯、北葉門、伊拉克、伊朗、阿富汗(約旦1955/12/14才加入聯合國,當時無投票權)。(對蘇聯與猶太人關係有興趣的朋友不妨看看history of the Jews in Russia 

五、以色列和有關執事諸國不會不知道以色列所有鄰居和其他中東國家都反對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地區建國,所以還是在那裡建國,可能是因為他們認為:以色列一建國,政軍經社會科技實力就遠超過它的隣居們,阿拉伯諸國作不了多大亂子。其他備選的建國地區不見得更合適或更容易談,而以色列建國之事不宜再長期拖延不決。中東地區石油儲藏量很大;猶太同胞的意識型態和西方國家相近,在地中海東岸建國,成為西方國家進入中東的橋頭堡之一,有為西方照護中東石油生產的功能(中東產油國家開採石油的設備與技術主要得自西方,西方國家也是石油的最大買主)地中海東岸地區自古就是亞洲與歐洲之間陸運海運的轉運輻湊,其地理位置在今天仍有重要性 

六、猶太人如何取得建國所需要的土地呢?聯合國大會第181號決議隱含的意思是巴勒斯坦地區本由英國治理,英國對該地區可行使政府的治理權利,有權基於公共利益和適當程序處分非私有土地…;就像法國有權把黎巴嫩、敘利亞地區分別交給不同王族獨立建國,英國有權把約旦交給某個王族獨立建國。政府也有權經過適當程序把非私有土地讓予特定人。但阿拉伯同胞的想法是這些土地本來就是我們的,從很早的祖輩開始就世居於此迄今,只是有一段時期被奧斯曼帝國、法國、英國強佔,強迫我們納稅,這是我們巴勒斯坦人的悲哀,我們有權從奧斯曼帝國、英國、法國人手上收回來 

(本文理解人類對祖先歷史、宗教信仰和世居土地的情感,不論那個族群都有這類情感。大家都知道歷史顯示,很多土地都有非購買非租賃取得而世居於該土地上的原住民問題,本文不討論非三言兩言能講清楚道理的土地所有權歸屬議題,只建議為務實處理巴勒斯坦地區目前的爭端,不宜過度強調2000年前的祖先住在這裡、聖經記載是上帝應許給我們祖先的地…,這類各方都有、各方都能互相了解但未必認同對方的理由) 

(就歷史記載看,在以色列建國以前,猶太同胞們是向阿拉伯同胞「購買」土地後移居到巴勒斯坦地區的。建國時新增的土地,即使是没有地籍記載依法無主的土地,建國後有向當地的巴勒斯坦同胞們付一點對價嗎?如果没有,不是讓巴勒斯坦同胞覺得他們的境遇比以色列建國以前更悲慘嗎?)(或可猜測當時巴勒斯坦地區可能没有健全的戶籍和地籍制度)(由於當時阿拉伯同胞根本堅決反對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區建國,本文猜測,即使猶太同胞想以建國為由向巴勒斯坦地區居民群體買地,可能門都没有!)(但以色列同胞不覺得在建國成功後,應該給巴勒斯坦同胞群體一些當年強取人家土地的補償性對價嗎?) 

(當時有能力在全世界以較合理觀念主持「公道」的國家只有美國,但美國可在國外運用的資源並非無限,當時首要的國外事務是為歐洲地區規劃實施馬歇爾計畫,為東亞第一島鏈地區規劃實施類馬歇爾計畫其次。除了運用「影響力」,實際能花在中東的錢和其他資源可能很有限)(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可能認為以全球猶太人的實力可以輕鬆擺平巴勒斯坦地區問題無虞,但看起來猶太同胞似乎没有給付補償性對價,而巴勒斯坦國民持續不屈不撓反抗不公平待遇,阿拉伯國家們的相對實力也逐漸提高…)

七、可以理解雙方同胞心裡的忿忿不平,但聰明世故的決策者們在會議桌上再拿上節那些舊話,以及舉不完的以往雞生蛋、蛋生雞的殺伐血案當工具來反復爭吵就没什麼意思了。一般解決世俗問題的方法大分就3種吧?武力解決,法院判決根本上也是以政府公權力鎮壓解決,公權力就是公眾通過法律授權的武力;以兩相情願或雖有不滿但可接受的交易解決,商業買賣和類商業處理模式就是雙方合意的交易;有關各方都無奈地拖延著,或許等到「自然」解決,也可能等到交易或武力解決。 

    大家也都知道在談判桌上,擁有優勢實力一方(通常生活情況比弱勢方好得多)若能讓弱勢方多取得一點憑其實力無法取得的利益,會有助於營造大家未來比較和諧相處的氣氛,優勢方最後未必吃什麼虧。 

    (為什麼即使在農業時代,交易都是人類處理彼此之間事務的主要方法?為什麼隨著生活環境朝工業、科技、資訊時代發展,人類越來越仰賴「公平」交易?若交易不成優勢方也不會輕易使用武力來達成目標,而是使用非武力的壓迫手段?) 

八、隨著數十年暴力衝突傷亡不斷,有關各方都覺得和解才是正途,但如何進行有效的和解需要以類商業模式溝通談判。近年的情況是

・ 以色列與若干伊斯蘭教國家陸續建交[埃及1980/1/26)、約旦 1994/10/26)、阿拉伯聯合大公國2020/8/13巴林2020/10/18],也被非洲聯盟2021/7/21)接納為觀察員國

・ 沙烏地與伊朗復交(2023/4/6),之後敘利亞和沙烏地阿拉伯,伊朗和約旦、埃及等國家也都陸續出現關係回暖跡象,緩解了中東地區長期的緊張局勢。

沙烏地與以色列正進行關係正常化談判。 

近年來,中東地區明顯有朝大和解方向發展的氣氛。 

九、但多年來,不只本文認為在對待巴勒斯坦國民方面,以色列同胞有若干不適當的行為,譬如:

    ・ 在巴勒斯坦國境內刻意擴展定居點和管制範圍

    未經巴勒斯坦政府同意就「干預」其自治事務,形同類佔領

    在加薩地區外緣興建很高的類監獄隔離牆


    ・ 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所占領原應屬巴勒斯坦國的地區內設立許多檢查站(有說超過500),檢查通過的「可疑」阿拉伯人,軍警也常檢查可疑阿拉伯人的住所。在正常國家這種檢查很少引起非議,但不難想像在巴勒斯坦地區的檢查者和被檢查者之間的氣氛可能比較緊張,強大的以色列方難免顯露霸權作風,容易日積月累對立情緒。 

十、從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廳(OCHA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它1994年在耶路撒冷設立辦事處OCHA oPt,目前有2個位於耶路撒冷和加薩的辦公室、67名工作人員)對巴勒斯坦地區自2008年迄今平民傷亡人數統計看,歷年都是巴勒斯坦平民傷亡人數遠超過以色列平民(有興趣了解的朋友請自行查閱,本文不列表)。在以方遠比巴方強大的情況下,多數外人會依人生經驗自然判斷是否以方恃強凌弱?即使是那些死傷的巴勒斯坦平民在明知以色列遠比自己強大時還自己找死,那依一般人性看,他們持續自己找死的理由是什麼? 

    本文能猜測以色列政府進行上述行為的理由,譬如為了保証自己的安全,必須遏制並防範騷亂行為,自認乃不得不為;但這些很可能明顯過當的「自衛」行為很難獲得大多數人類的好感。 

    歷史上類似案例不勝枚舉,本文理解以色列在建國後若不夠強悍俐落,是無法迅速鎮壓住局面的,但在局勢平靜後必須立刻給弱勢方糖果。以色列同胞在局勢穩定後有給巴勒斯坦國同胞糖果嗎?本文知道這個問題不容易公正地簡單回答。在牽動多方利益的大範圍鬥爭中,情況是有點複雜度的。 

十一、2023/10/7星期六是猶太人的安息日,適逢猶太教的辛查托拉節(Simchat Torah),也是贖罪日戰爭50週年日。哈瑪斯Hamas)於06:30向以色列發動了明顯策劃並訓練多時的攻擊行動,除殺人傷人破壞設施外還俘虜約200名人質回加薩拘押。以色列政府當日宣佈國家進入戰爭狀態,空軍炸毀加薩走廊多座建築物,切斷對加薩地區的水、電、燃料和物資供應;10/13以色列陸軍在加薩走廊附近集結並砲轟加薩境內目標,命令加薩走廊中部季節性水道Wadi Gaza以北約110萬居民,包括聯合國人員及聯合國設施中的所有人員,在24小時內撤離至南部…。10/17加薩市Al-Ahli al-Arabi Hospital遭到轟擊,哈瑪斯說約有500人喪生,以色列和哈瑪斯都指稱是對方幹的;BBC對這次爆炸事件有查核報導。全球若干地點多為美國或以色列駐該國使領館前陸續發生規模仍不算大的反猶和反美示威,也發生若干暴力事件 

        據新聞報導,美國迄今已派出福特號和艾森豪號2個航空母艦打擊群、搭載陸戰隊第26遠征支隊的巴丹號兩棲攻擊艦、以及第6艦隊指揮艦(通常做為較大規模軍事行動的戰術指揮中心)惠特尼山號前往地中海東部,同時向該地區部署F-15F-16A-10戰鬥機中隊,陣容龐大。美國國防部表示其軍事部署的目的在阻止任何擴大衝突規模的行為,支持以色列人的生存權利。同時幾乎所有國家,包括美、英都表示支持巴勒斯坦人也有建國的生存發展權。 

        這起事件至少暫時破壞了中東地區的和解氣氛。本文不揣測哈瑪斯與其背後主要支持者發動這次攻擊在不同層次不同場域的目標,和所運用的方法。同樣的,本文也不揣測以色列之前持續強硬吞食聯合國118號決議所給予巴勒斯坦國土地的做法,其在不同層次不同場域的目標,和所運用的方法。   

十二、本文對處理以巴衝突的若干看法 

首先,本文基本上反對以武力處理問題,但以色列對於這次哈瑪斯的武力攻擊行為不宜報復過當,否則可能會失去多數人類的同情。其次: 

本文對處理以巴衝突的若干看法 

一、不要讓特定族群有被忽視和犠牲的感覺 

雖然受到資源等情況限制,無法一次解決所有問題,但肯定不宜忽視具有規模且有不同意見的族群,譬如哈瑪斯Hamas庫德族Kurds)…,不要讓他們有自己利益將長期被犠牲的感覺。大家都知道當不平感累積到某個程度和規模,一點小火星就可能導致燎原的大災難。 

二、以色列退還或購買目前比聯合國181號決議中多出的土地 

    聯合國181號決議中對2國土地連帶的分配

    經過幾次大小戰爭後,目前以色列實際管轄地區為22,072平方公里(包括戈蘭高地和部份約旦河西岸地區)(巴勒斯坦國實際管轄地區才6,220平方公里)(因為看到不同記載,本文不確定上表中數字與目前以色列實際管轄地區等數字是否正確) 

    本文理解未來在談判時2國國界如何劃分(依某些被各方接受的原則進行互換+有價交易)?如何能穩定維持國界線的基本安寧?會是令各方頭痛的問題,但總要再一次談清楚的,捨此還有他途嗎?還是繼續拖延等待未來情勢變化? 

三、對巴勒斯坦國的建設提供有效援助 

    巴勒斯坦國的經濟若不能比較快地發展起來,與以色列之間的問題會很多,但要比較快地發展起來,是需要協助的。 

    外行人曾省視台灣在1950-1960年代發展的經驗。1945年以前日本同胞治台50,在台灣所留下的發展基礎,於亞洲地區可能是除日本以外最好的:學校體系完備,小學入學率超過70%;政府行政、公共設施、警務、戶籍、地籍、稅務、農田水利與農產品研究、農產品初級加工、地方金融…等體系都堪稱完備;並於1935/11/221939/11/22舉行2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員半數民選1946/11/201940/11/20舉辦2州會議員半數民選。[在這些基礎上,遷台的國民政府中央與約105萬來台的大陸同胞從解密檔案重估二戰後移入臺灣的外省籍人數),得以與台灣原在地同胞約650萬人(本文依據人口現代化:社會經濟發展及人口成長戰後初期到1950年代台灣人口移出與移入台灣人口史等來源資訊調整估計),在美國援助下共同奮力迎接變局的挑戰,創造台灣奇蹟] 

    即使在1947228事件中發生清鄉慘劇,台灣仍有許多水準不差的本地知識份子與技術人才,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也從大陸帶來一批水準不差的知識份子、技術人才和官僚。(本文說水準不差,是不能在有不少歐美先進國家在列的全球環境中說當年我們水準很高,那吹牛太過)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台後,美國自1950/2/15-6/30(在1950/6/25韓戰爆發前)即正式撥款850萬美元援助台灣,全部用於採購進口物資,以穩定台灣經濟。 

    美國對台灣的援不只是金錢和物資,美國技術人員們的先進經驗同樣很重要。軍事方面有美軍顧問團,經濟方面有The J.G. White Engineering Corporation[有若干報導表示該公司駐台企劃經理狄寶賽先生Mr. Valery Sergei de Beausset)表現卓越]。(可參閱遷台黃金十年 

    本文回顧4小段台灣經驗的意思是,雖然同情以色列的人說「巴勒斯坦地區阿拉伯同胞在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中分到的土地不比猶太同胞差,而且没有阿拉伯人與猶太人混居問題,為什麼不好好建國,而要經常搞反猶活動呢?以致引發一連串有來就有往的循環暴力衝突,自己浪費了76年!」,把以巴衝突問題的責任完全推到巴勒斯坦國同胞自己不爭氣上;這個說法並非無理,但76年來的事實顯示這種態度有些過度理想化,難以在實務上比較徹底地解決巴勒斯坦問題。以同時期台灣的發展經驗看,巴勒斯坦國要比較快地發展起來,是需要多方大力協助的。 

    美國同胞完全記得成功的羅斯福新政The New Deal)在美國、馬歇爾計畫在歐洲、類馬歇爾計畫在日本台灣韓國是如何執行的。雖然美國的相對國力已今非昔比,但本文仍然建議美國協調全球不只民主陣營中的國家,在巴勒斯坦和烏克蘭2國重拾規劃、執行羅斯福新政和馬歇爾計畫的精神。誰叫美國是民主陣營的帶頭大哥呢? 

    巴勒斯坦和烏克蘭2國的建設計畫如果經營得好,對周邊國家會有示範和漫延效應,為大家帶來新的、好的發展契機。 

(做負責任的大哥大姐總經常得面對一些無奈和辛苦的事情,但大哥大姐有做大哥大姐才有的生意機會,援助者有援助者才有的生意機會)(大哥大姐也要退休的,但退休前需要在各方面做好規劃,逐步交接,不然局面會混亂一段時間) 

四、階段性第三方司法協助 

    在相當長時期內,以色列和巴勒斯坦2國人民之間若有爭執甚至流血衝突,由那國法院審理都可能讓對方不服。最好能由聯合國主持,設計一套制度(包括受理案件範圍、審判程序、法官如何任用、如何分案等等),在以巴雙方同意後,於若干適宜地點設立調解、仲裁或司法法庭,審理以巴人民衝突案件。第三方司法必須盡快建立並維持公信力。 

    第三方司法當然只是階段性的,只是這個階段可能超過15年。 

五、在議和後雙方都放棄暴力手段 

    本文理解在太多情境中,受委曲的弱勢方如果不採取和平甚至非和平示威手段,委曲就永遠得不到強勢方和公眾注意,真是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在多方有效協助巴勒斯坦國建設、且有公正的第三方司法處理以巴國民之間爭執的情況下,以巴雙方國民非訴諸暴力不可的情緒應該會大幅降低吧? 

一個可行方案的實際細節很多,這是專家們做的事,本文只提出上述幾個原則性綱領。


有人開玩笑 

說若要徹底解決以巴問題,或可把以色列遷到美國境內。本文胡思亂想一下: 

・ 全球石油市場的交易早已上軌道,且無壟斷情況,美國也成為產油大國;同時經過大家多年努力,再生能源的產量使石油在總能源供給中的占比出現下降情況。西方在中東地區設立橋頭堡以照護石油供應的必要性大減,甚至已無必要。

・ 以色列目前有約1千萬人口,實際管轄土地面積約2萬平方公里,美國有能力讓它遷到境內輕輕鬆鬆重新建國。以色列同胞若能遷入美國,或許不需要獨立建國,成為美國一個新的州就比現況舒服很多。

・ 如果美國願意全收以色列目前有戶籍人口,或許以色列同胞願意以個人∕家庭∕家族∕一個社區為單位,用移民方式分散遷居美國,這更容易辦理,美國也不難消化。設計一套程序,以色列同胞把目前在以色列的不動產和公共設施以住所∕社區為單位讓售給不限巴勒斯坦國民的阿拉伯同胞;這可能讓以色列同胞在移民美國時降低財富損失。(本文不了解以色列境內各地的土地、房屋價格與生活費用,若以色列遷國,當地房地產價格可能會下跌一段時間)

・ 或許可以將以色列分為若干個適當的區,讓售給願意承購的阿拉伯財團或國家。雖然巴勒斯坦國會希望無償承接以色列遷國後所留下的一切,但在今天的世界,價購才是合理的。(與財團和國家談,國家之間比較容易包裹較大範圍的利益交換,降低以色列遷國的困難度與可能的財富損失)

・ 以猶太同胞不被懷疑的研發與生產能力,和在巴勒斯坦地區建國75年來的卓越表現,如果以色列公告幾個讓受遷方覺得有利可圖的遷徙方案,說不定會有好幾個國家或地區願意競標,也可能會有若干金融機構願意參與遷徙專案,提供金融服務。那就有些趣味了。

・ 如果中國大陸和俄羅斯分別,甚至聯合劃出一塊2萬平方公里的合適土地+未來人口增加後可供擴張的土地,邀請以色列把國家遷到那裡,那就更加有趣了!說不定有不少中國和俄羅斯同胞很歡迎以色列遷過來,而爭取它遷過來! 

嗯!這好像還真是個值得考慮的方向,一勞永逸,有助於讓不少人類生活得比以前輕鬆愉快些。 

無論這個玩笑會不會成真,以色列政府在進行以巴談判時,一面加強最好能不必使用的威嚇能力,一面同步進行本節所述方向的準備工作,讓全世界知道以色列會為更美好的繼續生存開發幾條可能的備選道路,對以色列同胞應該利大於弊。 

不過本文猜測,以色列政府和同胞們會覺得遷國的不可測變數太多,而堅定表示自己不惜代價都要在巴勒斯坦地區永遠存活下去才是正途。 

不是開玩笑,本文認為在巴勒斯坦地區有一個繁榮的以色列國,與所有鄰居和睦相處、貿易往來、互通有無,對阿拉伯世界、猶太世界、和全人類都是好事。


後記: 

除了台灣和中國本國事務以外,對於同一個詞條,英文版維基百科的內容通常比中文版豐富許多,中文版往往只翻譯英文版部份內容。一般在查閱中文詞條時不妨也隨手溜覽一下英文版內容,可以使用網頁上方的Google中文翻譯,只是它常常翻譯得不夠通順,還有不少翻譯錯誤,得小心一點。 

台灣各大學科系,若能有老師與維基百科合作,聯繫幾個其他大學相同科系,包括中國大陸和新加坡的,組織起來,將英文版維基百科內與本科系有關的詞條翻譯成中文,是件好事,也有助於翻譯同學們的學業。或許教育部或國科會願意提供一點經費補助、鼓勵這個事業。(木文知道目前中國大陸不開放一般民眾與英文版Wikipedia、以及中文版維基百科的連結,它有百度百科MBA庫百科…)(中國共產黨真打算千秋萬世都不准中國同胞自由接觸國外資訊嗎?) 

或許像台積電、聯發科、大立光、台塑、中鋼、中油、台電、中華電信…這些企業的研發部門,也可以在英文版維基百科內挑出若干與本企業產品有關的詞條,贊助幾個大學有關科系合作翻譯這些詞條,甚至創建若干新詞條,這對合作各方應該都是有利的。本文知道這件事對這些企業來說實在是太微不足道、没有必要性,不過或許可以把它當成一筆很小的公關支出,請公關部門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