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發展、捷運建設與舉債支應
關於區域均衡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台灣經濟與社會的發展,首都台北附近產業(政治、民生消費、輕工業…)與人口增加頗為快速,交通壅塞和其他許多問題一起浮現。民國56年(1967年)間交通部著手研究在台北市興建捷運,估算下來所需經費很高,政府無力負擔。有些官員認為人口過度密集到台北市附近是不健康的。
民國57(1968年)/10/16政府核定台灣北區區域建設計畫綱要,準備先開發林口特定區,以紓解台北市擁擠的人口,做為區域建設之示範。行政院隨即於59年1月成立台灣北區建設計畫委員會,當年完成台灣北區區域建設計畫;台灣省政府於58年11月成立林口特定區開發處,準備以區段徵收的方式取得開發區土地;59年11月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完成林口特定區計畫。
但由於在已先一步著手屯地的大地主們帶領下,居民強烈抗爭,土地徵收難以進行。59/12/3行政院院會決議暫停林口特定區開發,59/12/10核示改循公布都市計畫,依照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的模式開發林口地區。於是省政府於民國60年撤消林口特定區開發處,由建設廳接手處理建設開發事宜。之後因為台北市民與產業遷住林口的意願不高,許多地主與建商聞風前瞻的投資套在那裡許多年後才慢慢開始解套。
那時台灣流行新市鎮建設風,66年(1977年)9月行政院決定將開發新市鎮(
林口、桃園南坎、台中港、高雄大坪頂、高雄澄清湖5處)與廣建國民住宅(
平均每年25,000戶)一起列入12項建設中,68/1/26指示省政府優先辦理林口、台中港、大坪頂3處。77年決定開發淡海新市鎮,80年核定雲林褒忠、嘉義太保、台南歸仁、高雄橋頭4處新市鎮,並在10處空置營區開發新社區…。許多人忙進忙出地規劃、設計、會議、決策、找預算、發包施工、調整…,迄今政府共投入多少資金?負債多少?閒置情況如何?民間資金套住多少?績效如何?那幾個地方為何撤消開發…?一張表就可以一目瞭然。除了林口由於興建大醫院、若干資訊電子等業工廠逐漸移入,形成聚落,而慢慢帶動人口遷入外,其他各處可說無一成功。
在台灣島內產生區域均衡發展明顯效果的政府區位投資政策,可能只有1956年省政府遷往南投中興新村、與1979年動土的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兩項。其他地區的人口社會增加(淨遷入)大多為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區位的自然吸引力變化所導致,而政府於公共設施建設方面順勢配合。
不談台灣的工業區開發了。
人口隨著產業走,而產業發展有規模經濟效應;消費等服務業再進入人口聚集區。目前看起來由於若干原因,桃園與台中地區的發展速度可能會比其他地區快一點,政府在產業用地等等方面適度提供一些爭取產業遷入的服務是合理的,但也不要過度吧(什麼是過度?怎麼做能不過度?)。
關於台北市捷運
隨著台北市周圍產業與人口繼續增加,交通部受命民國64年(1975年)統籌辦理「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初步規劃」,於66年底完成報告。
70年(1981年)9月交通部運輸計劃委員會經評選後聘請英國大眾捷運顧問工程司(BTMC)與中華顧問工程司組成計畫小組,深入檢討交通部66年提出的初步路網規劃。
71年台北市政府委託交通大學進行台北市中運量捷運系統發展研究, 72年成立中運量捷運系統計畫專案小組,於73年1月提出2條中運量路線規畫。
73年(1984年)9月,台北市鐵路地下化,與建設台北地區大眾捷運系統被列入行政院14項重大建設計畫中,成為定案政策。75年1月行政院宣佈台北捷運系統計畫由台北市政府成立捷運工程局負責執行,75年4月行政院核定經建會通過的台北捷運初期路網方案,76/2/23捷運工程局成立後調整了初期路網,進行工程設計與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後的營運則交由1994/7/29成立的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這個捷運路網是在台北都會區平面交通擁擠不堪的情況下才開始建設的。如果今天只評估各主要都市主要道路的服務水準,像流量容量比、交叉路口延滯、路段延滯、平均旅行速率、總旅行速率…,可能台北都會區仍然是應該優先投入交通建設資金的地方之一。所以我們在上篇文章中提到設定備選方案的具體評估標準並不容易。
大家都知道台北捷運迄今一直虧本,但老百姓們並没有看到台北市政府端出什麼嚴肅的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即使不追究規劃與興建期間可能有的腐敗(有些人說台北捷運系統工程的單價超過韓國、香港、新加坡甚多),請全球經營績效最好的1、2家捷運公司分別派小組來為我們進行與營運有關的軟
、硬體稽核,提出改善建議很困難嗎?還是費用不合理到我們無法負擔?還是已有這種檢討與建議但不可公開?
關於高雄市的人口遷移與捷運建設
下表是高雄市從民國85年(1996年)底到105年(2016年)底戶籍人口的數量變遷,考量出生與死亡率後,社會增加數很小。(我們知道戶籍人口、居住人口、日間人口、夜間人口…的不同,還有人口在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職業、所得…等方面交叉結構的變化都應該考量,暫時都忽略吧)
10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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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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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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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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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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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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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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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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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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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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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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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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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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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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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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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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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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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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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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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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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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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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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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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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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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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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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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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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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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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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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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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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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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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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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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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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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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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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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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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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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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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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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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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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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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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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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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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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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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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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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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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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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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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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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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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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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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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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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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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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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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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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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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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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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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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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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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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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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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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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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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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9,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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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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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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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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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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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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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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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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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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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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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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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計月報﹨1戶政、2民政﹨表M1-07鄉鎮市區人口及按都會區統計)
我們没有查考高雄市歷年市府決算、中央補助款、借款等數字,但感覺起來從1999或2000年開始,在2任市長的努力以及中央配合下,高雄市的建設有長足進步,但移入人口没有增加,問題在那裡?
如果總人口數没有大量增加,而在道路服務水準不算差,機車等運具的方便性比捷運高、費用比捷運低的情況下,捷運的生存條件是很差的。
能不能吸引產業移入呢?我們知道多年來高雄市與中央政府在這方面投入很大的心力甚至資本,但成效不顯著。
大家都知道運輸與土地使用規畫要配合,才能提高公共設施的服務效率。
台北捷運沿線的人口密度比目前高雄捷運高不少,不知道高雄市的土地使用強度分佈與捷運路線在配合度方面有没有可以努力的空間?但在地價僵固、居民所得難以提高、又没有大量人口移入的情況下可能不容易。
高雄市在目前的人口規模下,如果增加捷運建設,使住民抵達捷運路線的平均可及性和台北市差不多,那捷運會虧損到什麼情況?誰來彌補虧損、償還借款?奇怪,從中央到地方,公務機關都拼命借錢,没有人談如何還錢,這是什麼品格?
台北市民是在民國70幾年對道路服務水準忍無可忍,連外國投資者都抗議連連的惡劣情況下才開始建設捷運的。即使今天,如果機車在路上行駛方便、停車方便,可能有不少離捷運路線遠的台北市民還是會選擇以機車或什麼車代步。
如果能撇開就業問題,一般說來,高雄、台南、台中、桃園的居住生活品質很多年前就比台北市區舒服。
產業發展、人口遷移、人們對運具的選擇都有其道理,難道居住在高雄的同胞大多願意舉債來興建自己不怎麼常搭的捷運?
多想想吧,鼓勵創意、積極吸引產業謀求發展是重要的,但不那麼必要的巨額公共建設投資還是穩健而按部就班進行比較好,尤其在負債已經很高時。多留點財政餘裕給機會來臨時的人民與政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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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位父親對他現在10歲上下的兒女說:
兒女啊,爸爸現在雖然已經欠了很多錢,但有一位大神仍然很慷慨的願意繼續借錢給我和你們的媽。為了你們的幸福,我們買了一戶有10間大臥室帶花園、游泳池、網球場…的住宅,你們可以常常請同學、老師、朋友們來舉行宴會、舞會、體育表演、才藝表演等等各種展示會交誼會,爸爸可以借錢招待他們吃住。
爸爸還向大神借錢為你們每人都買了自行車、機車、汽車,未來每一年還會陸續向大神借錢添購跑車、越野車、RV、遊艇、私人飛機…這些你們即使現在不用,將來也遲早用得到的,趁現在打折促銷,晚買不如早買,還可以在不景氣中促進社會就業。我和你們的媽都是為你們現在和未來好啊!爸爸已經借錢給了你們全世界不是第一流也是第二流的環境了,你們盡量多讀書、多學技能、多交朋友,將來…
當兒女2、30歲時,自行車、機車、汽車、跑車…都還能使用,都還加得到汽油;但那時因為科技進步,大家都乘坐自動駕駛的水陸空多功能運具了,不用石化燃料了,房子也便宜很多,但兒女們仍得使用昂貴的骨董。更糟糕的是大神早就不再繼續借款,還每天催促還債,積欠大神的本利債務兒女是不可以拋棄繼承的。當同學朋友們消遙渡假時,他們得夜以繼日,無盡期的打好幾份工還債。最後…
我們是不是正在對兒女們幹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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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行政院第3541次會議中關於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的幾份簡報,辛苦幾組撰寫人了。我們猜各位都是為人民服務、寫報告、編預算、發包、監工、驗收、編決算的老手了,比我們還清楚這是怎麼回事的:
w
在富裕時紈袴無妨,項目多多益善,而且單價高幾點没有關係,大家賺錢
、皆大歡喜。但在已經欠有重債需要償還時,它們是不是多屬Nice-to-have,Must-have的不多?(Must-have的標準是什麼?)
w 是不是有些項目屬於商業領域,可由民間企業投資,政府為全民扮演好公道伯就可以?如果政府投資真對企業有幫助,有没有相應取得股權?
w 有些已經存在多年的國營事業為什麼還要使用公務預算挹注其經營?是不是需要辦理減資後再增資?
w 報告內容是不是老套而没有比從前進步?(什麼是進步?)
w 報告內容是不是有些鬆垮?各份報告不是没有安排主題,只是堆砌成主題的材料間空隙有點大,也就是實現主題目標的措施有點虛。(什麼是堅實?
)
w 如果與各條巷子內的逐項組隊辯論,有多少項目官方在道理上有勝算?只不過大家都知道在戰場上光有道理是不夠的。但隨著時間延長,「合理合情
」的勝率會逐漸提高。
w 不談細節了。我們清楚即使烽火連天,本屆政府執行前瞻計畫的意志可能遠比進行年金改革、司法改革或什麼改革堅決,它才真正牽涉許多從政者的根本與核心利益。
(報告中有些語句似乎有嘲諷前瞻計畫的味道,不曉得有没有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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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華民國每屆政府不新增某個金額以上的債務、在公務採購(工程、活動…)單價上不…、在法規方面不…,整個選舉出來的同黨從政團隊就會入不敷出、血本無歸…,或…,那問題不在預算合不合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