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軍(20)之2 2025/11/11
前言
繼前一篇簡談美國的全球關稅戰爭–1 半導體製造業∖A部份∖A.1 半導體製造業 ∖IX. 本文對美國意圖重振其半導體產業之做法的若干感想∖viii. Intel獲得美國政府強力支援之後,依原計劃應接續省思ix. 大家如何看待中國市場與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這個小節。擬將這個小節分為ix-1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美國針對中國的做法、與ix-2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大家如何看待中國市場2個部份敘述,其大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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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1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美國針對中國的做法 在半導體連帶數位科技產業方面,美國自2017年(川普總統第一個任期)開始針對中國的做法大致有: a. 限制聯邦政府→限制所有政府機關使用若干中國科技產品與服務→限制若干中國科技產品與服務輸入美國(全美居民禁止新購)→限制中國人投資美國特定場域 a.1 電信設備、視訊監控系統、或有關前2項產品之服務類 a.2 無人機(無人架駛航空器)類 a.3 超級運算技術、晶片與半導體、人工智慧類 a.4 其他被關注的公司與科技類 a.5 公用軟體與社群平台類 a.6 限制中國人投資美國特定場域 a.7 降低外國專業人才輸入美國的數量(非僅針對中國) b. 限制內含或使用美國硬體∕軟體∕專利與技術的商品銷售給特定對象(主要限制目標為中國籍最終客戶) c. 禁止美國自然人和法人(實體)買賣與特定中國公司有關之証券
(限制美國人向特定中國人輸出資金) d. 其他對中國的制裁 e. 美國各種進出口管制名單 f.
提升美國本身半導體產業的實力 f.1. 美國維持半導體產品研發王座的時間可能不少於3年 f.1.1 CPUs、GPUs、NPUs、ASICs f.1.2 積體光路 f.1.3 量子電腦 f.2. 在「持續」高關稅保護下,美國有可能在晶片方面自給自足 f.3. 美國可能在全社會普及AI運用生態方面領先世界一段時間 f.3.1 運算中心、資料中心 f.3.2 工業AI化 f.3.3 全社會AI工具普及化 f.3.4 AI學習與訓練的廣度 f.4. 與乾淨伙伴合作推動5G乾淨通道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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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2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大家如何看待中國市場 a. 市場是什麼 b. 市場的大小、與各市場重要性的移動 c. 製造商的影響力來自其產品之市場占有率 d. 美國和中國市場的重要性 e. 回顧港、日、台、美、歐洲商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時間線 f. 現實存在的不善良市場行為 g. 允許將較次級晶片產品銷售給中國的理由 h. 我們都是見機行事者 |
因為篇幅過大,本文只省思上面第1個方框中的a、b、c、d、e五個小節,將f小節和第2個方框的內容留到下一篇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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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1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美國針對中國的做法
由於中國從1980年代改革開放→2001/12/11加入世貿組織→…之後,國力突飛猛進,到2000年代後期開始進入2010年代時,已經明顯成為美國在全球主要的甚至可說是唯一的競爭對手,雙方在國際舞台上施展各種競技招術意圖勝過對方是自然的。
因為半導體產品是數位科技等類產品的重要甚至是根本組成部份,所以在討論美中半導體產業的競爭時,會牽涉到數位科技等類產品的競爭。
美國自2017年(川普總統第一個任期)開始,隨著時勢變化,針對中國的做法大致沿著「保障本國資通訊安全→要求美國聯邦政府機構不得使用中國等幾個特定國家製造的無人機→要求各國不得協助迫害人權+不得違反對伊朗和朝鮮等國之出口禁令→(自新冠疫情起)以國內生產+友岸外包保障美國國內關鍵性需求之供應鏈安全→以限制含有美國高科技之商品出售給中國人等方法,在電腦高速運算、晶片與半導體、人工智慧等場域抑制∕遲滯中國高科技發展→…」的道路行進。(可參閱Wikipedia International sanctions against Iran、International sanctions against North Korea、Friendshoring等詞條網頁)
對於美國各種進出口管制名單,例如CMC List(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List–中國軍工企業名單)、Entity List(實體名單–可能威脅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利益的企業、機構、個人名單)等,會於本文「e. 美國各種進出口管制名單」小節中簡述。
[本文註:在本文所提及的美國貿易法規中,常見person(人)、individual(個人)、entity(實體)、U.S. person(美國人)…等名詞,依電子版美國聯邦法規彙編∖第31條∖次標題B∖第5章∖Part 586∖Subpart C–General Definitions中定義:人包括個人與實體;實體包括partnership(合夥)、joint venture(合資企業)、corporation(公司)、group(集團)、subgroup(子集團)、association(協會)、trust(信託)、or other organization(或其他組織);美國人指任何美國公民、外國籍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根據美國法律或美國境內任何司法管轄區(包括外國分支機構)法律所組織的實體、或任何在美國境內的人](本文註:或許可以簡單一點說,在美國貿易法規中,人包括自然人與法人;美國人指所有居住在美國境內的人,不論其國籍)
下面a、b、c、d、e 、f 6小節分類簡述在美中2國競爭中,美國以半導體產業為基礎,針對中國的做法;因為本文篇幅已大,將f小節分割到下一篇文章中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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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限制聯邦政府→限制所有政府機關使用若干中國科技產品與服務→限制若干中國科技產品與服務輸入美國(全美居民禁止新購)→限制中國人投資美國特定場域 理由是這些產品與服務可能與間諜活動、資料安全(竊盜政府∕民間機密資料)、中國軍方活動(與軍事科技∕防禦∕攻擊∕…有關,由中國軍方直接∕間接控制之單位進行)有關,影響美國國家安全。限制品項大約分為下列6類: a.1 電信設備、視訊監控系統、或有關前2項產品之服務類 例如2019/8/8這則報導 Interim Rule Banning Huawei and Other Chinese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and Services to Take Effect on August 13, 2019顯示,8/7美國國防部、總務署、與航空暨太空總署共同發佈一項暫行規定,自2019/8/13起全面禁止行政機構(executive agency)與其承包商從華為技術、中興通訊、海能達通信、海康威視、大華技術(或它們任何子公司或附屬公司)購買或使用其電信設備、視訊監控系統、或服務。 [本文註:在美國聯邦法律中Executive agency 指的是美國聯邦政府的行政部門(executive departments)與獨立機構(independent agencies),並不包括州政府(state governments)、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s)、部落政府(tribal governments),除非它們作為承包商參與聯邦合約](本文註:採購包括新∕延長∕續簽採購) 這種規定對於像海康威視這類當時在美國之營收中僅約1%來自政府客戶的公司而言,影響很小。 2022年10月美國喬治敦大學安全與新興技術中心(Center for Security and Emerging Technology–CSET)發布了一篇分析報告「Banned in D.C.:Examining Government Approaches to Foreign Technology Threats」,說由於預算限制和供應鏈的生態影響,2015~2021 年間,至少有1,681 個州和地方實體購買了聯邦層級禁止的設備和服務。 2022/11/25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發布新規,限制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的設備進口或在美國銷售,指明全美國都禁止向華為、中興、海能達、海康威、大華5家中國公司進口∕銷售其新的通訊與監控設備,但名單上的公司可以繼續銷售先前獲准在美國銷售的產品。海康威視表示其產品不會對美國造成安全威脅,FCC的決定「無助於保護美國國家安全,卻會大大增加美國地方當局、學區、小企業、與個人消費者保護自己、房屋、財產的難度和成本」。可參閱美國國會2023/1/11研究報告New FCC Rules Ban Authorizations for Equipment Posing National Security Risks。 因為中國華為、芬蘭諾基亞、和瑞典愛立信3家公司主導了全球5G網路建設市場,美國公司無法提供更物美價廉的選擇,而且許多人認為美國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有一家在5G全端設備領域具有競爭力的公司。現實是除了若干美國盟友和與美國有密切安全合作關係的已發展國家排除華為外,有頗多其他已發展和發展中國家繼續選擇華為公司為它們提供雲端基礎設施和政府電子服務系統。可參閱2021/3/29 China's Huawei Is Winning the 5G Race. Here's What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Do To Respond、與CSIS於2021/5/17發佈的研究報告Huawei’s Global Cloud Strategy。 圖1:Official approaches to using Huawei equipment in 5G networks Source:2023/2/8 Is China’s Huawei a Threat to U.S. National Security? 圖1來源這篇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論述大致從美國的立場,省視了自1987年華為創立至2023年1月之間,美國政府針對華為業務採取的措施,以及採取這些措施的理由。另可參閱Wikipedia這個網頁Concerns over Chinese involvement in 5G wireless networks的內容。 a.2 無人機(無人架駛航空器)類 雖然研發∕製造∕運用無人機需要晶片與數位資通訊網絡,但在產業分類中,無人機生意已可自成一個產業,不屬於半導體製造產業或數位科技產業,討論無人機已經偏離本文主題,但由於無人機經常做為視訊監控∕通訊中繼∕武器彈藥之載具使用,所以在a.1之後接著簡單討論一下無人機(無人駕駛航空器)類。 2025/7/11這篇對無人機市場的概略性介紹文章適合有興趣但非無人飛行載具專業的朋友先看一下。 2019/12/20生效的2020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公法116-92)第848條禁止國防部使用聯邦資金採購或運作任何由「受管轄外國實體」(包括中國、俄羅斯、伊朗或北韓的實體)製造或組裝的無人飛行器系統(Unmanned Aircraft System–UAS)。為應對中國製造的無人機(例如大疆的無人機)可能存在的供應鏈漏洞或資料外洩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該條款還禁止在國防部的行動中使用此類系統,並要求任何豁免都必須獲得認證。 2024/12/23由總統簽署的2025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 2025)中,給在全球民用無人機市場占有率79%、在美國消費級無人機市場占有率90%以上的中國大疆公司1年時間,說服FCC該公司對美國國家安全沒有「不可接受的風險」。若屆時說服不了FCC,NDAA就會要求FCC將大疆公司列入涵蓋清單,同時不得授權大疆公司廣播其無線電波,以及使用美國固網連線;不僅美國境內的消費者和企業買不到大疆產品,連既有的大疆產品也無法在美國境內運行。 大疆公司表示從2017年起就已透過抓漏方案與外部安全專家合作,提升其產品安全性;應提供該公司公平的驗證機會,以解決評估中的「風險」。實務上可能没有被美國政府和公眾認可的驗証機構會為大疆產品進行安全驗証。 就消費級甚至工業用無人機而言,可能没有企業能在美國境內從所有零件都美製開始,組裝出性價比能與大疆公司競爭的成品。而許多美國的終端用戶考量性價比,仍對中國不只大疆的無人機產品有強烈需求。 這導致美國無人機企業難以在消費型市場、以及高度依賴無人機進行日常作業之企業市場(例如農業用戶…)立足,幾乎全面轉向更高階且保密要求高的政府與企業市場,例如軍事、警務、消防、基礎設施巡檢等專業場域。 下面簡單介紹幾家研發與製造輕型無人機的公司: •大疆創新(SZ DJI Technology Co., Ltd)–2006年成立,下面是幾則關於它的報導:2018/9/7大陸兩家無人機公司爭奪市場 專利戰火從中國延燒至美國;2020/8/21美國禁止使用聯邦政府資金採購大疆無人機,稱已至少找到Altavian、Vantage Robotics、 Parrot(於下文中簡介)、Teal(2016/7/20的介紹)、和Skydio(於下文中簡介)這幾5家公司的產品做為替代方案;2020/10/9最強大疆 為何美中貿易戰就是禁不了它?2022/10/5大疆科技、華大基因列美國防部黑名單 禁投資中企再增13家;2024/7/12替代品技術性能跟不上 美國參院取消對中國大疆無人機禁令;2025/8/28無人機霸權之爭:美國打壓大疆政策的意外後果;2025/9/10大疆無人機在美國面臨禁令;2025/9/10 The Complete DJI Ban Guide–Updated for 2025。目前仍可在美國購買和使用大疆無人機,大疆公司在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控告美國國防部的訴訟仍在審理中。 (本文註:大疆是家典範型公司,所以多錄了幾則報導。開頭第2則Wikipedia的簡介,和2025/9/10最後1則The Complete DJI Ban Guide中,從2017年8月迄今包括若干禁令的簡介,歷史內容比較豐富。2025/8/28那則無人機霸權之爭不妨用細讀) •Skydio(斯凱迪歐無機公司)–據維基百科介紹,該公司截至2021年9月在消費無人機市場的份額約為4%,由於競爭壓力調整營運策略,於 2023年8月宣布退出消費市場,專注於國防和企業領域。截至2024年11月,Skydio的業務中超過50%來自軍事客戶,尤其是美國國防部,據報導訂單數量多達22,000架;其他軍方客戶包括英國國防部、以色列國防軍、印度武裝部隊、加拿大皇家海軍、和烏克蘭。維基百科斯凱迪歐詞條網頁說Skydio的無人機能夠與美國軍方和警察廣泛使用的安卓應用程式 「Android Team Awareness Kit(ATAK)」無縫集成,其地理空間基礎設施等態勢感知能力可為戰術操作提供支持;理論上它也可以運用小型自主無人機進行室內空間態勢感知。可參閱2025/9/21 Android Team Awareness Kit or ATAK / CivTAK、2017/9/16 Awesome Team Awareness Kit(ATAK)3.6 Promo video、和2017/11/17的ATAK實務作業示範影片。2024/10/31這篇報導說因為Skydio最近獲准向台灣消防部門出售無人機而受到中國制裁,中國當局已走訪了Skydio的中國供應商,要求他們停止向這家美國公司供應零件。2025/3/4中國商務部公布禁止向15家美國實體出口兩用物資,其中包括Skydio, Inc.。 (本文附記:2024/10/31有報導台灣軍方已於陸軍長泰-19號操演驗証ATAK共通戰場圖像裝備,但欠缺無人機作戰能力。2025/11/7有報導打通國軍任督二脈,TAK系統改寫國軍指揮作戰節奏。Android Tactical Assault Kit的功能包括Real-time Tracking、Battlefield Visualization、Messaging、Precision Targeting、Mapping and Navigation、Real-time Collaboration、Data Sharing、Integration with other command and control systems for enhanced operational coordination such as Augmented Reality, etc.) •Parrot SA–這是一篇2015/7/13台灣科技產業研究室對該公司的簡介;這個網頁介紹該公司在台灣銷售的4款機型及其售價。Wikipedia介紹該法國公司於2017年放棄無線和連網家居設備業務,專注於無人機製造,並進入軍用與工業用無人機市場。可以看一下2023/11/5這篇報導 Tinamu and Parrot have forged a technology partnership for automated indoor-monitoring solutions。 •道通智能(Autel Robotics)–維基百科說它2021年在美國無人機市場有7%市占率,對一般公司來說已屬不易。從Wikipedia的介紹看,它的無人機被以色列軍隊改裝,用來遙控投擲手榴彈。 •昊翔∕宇翔國際(Yuneec International、公司網頁介紹它的研發與製造部門位於中國;這是公司的客戶社區網頁;這是web.archive.org 2019年存檔的公司舊版網頁)–Wikipedia Yuneec International詞條網頁對該公司有比較多的介紹,一個女孩1999年在香港玩遙控電動飛機…;還有1則2018/3/21的短篇介紹Yuneec Ambitions: Will Zurich Lead Europe in Drone Tech, Compete with Silicon Valley and China?Wikipedia的公司歷史敘述中說2018年Yuneec創辦人蔣文彥與建築師貝聿銘(Ieoh Ming Pei ,2019/5/16過世)及其家人在香港成立了貝聿銘基金會(i.m.peifoundation),並於2019年在瑞士蘇黎世和美國紐約完成註冊,這似乎有點趣味。在另一個向度,中國境內對於該公司有風格迥異的介紹,如百度的詞條網頁Yuneec(昊翔)、和无人机厂商技术揭底之昊翔(Yuneec)篇。 •極飛科技(XAG;中文公司網頁、英文公司網頁)–該公司網頁敘述公司的使命是提升農業生產效率;願景是構建一個滿足人類未來 100 年發展需求的農業生態系統,讓全世界的人們都能獲得充足、豐富和安全的食物。該公司將無人機、機器人、自動駕駛、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帶進農業生產,通過構建無人化智慧農業生態,讓農業進入自動化、精準高效的 4.0 時代。2015年4月發佈第一代P20植保無人機、2019/11/25歐洲空中客車股份公司與廣州極飛科技公司在廣州舉行一款聯合研發之物流無人機的試運行演示。2019/12/19極飛科技全球首款農業無人車量產;還發佈了可接管傳統拖拉機、收割機等中大型農機的自動駕駛儀;同時推出了集農場生產、運營、設備、人資管理於一體的智慧農業系統。2021/4/22極飛科技在新疆尉犁縣舉行了超級棉田發佈會,對外宣佈即日啟動國內首個無人化棉花農場專案…。 •雷虎科技(Thunder Tiger Corporation)–錄轉4則報導:2001/10飛向未來–雷虎科技賴春霖傳奇、2024/12/18俄烏戰爭成轉機 用幾千元無人機對付千萬元坦克 打造第三曲線 雷虎轉骨攻國防、2025/9/16海上蜂群打擊共艦! 雷虎無人艇、FPV無人機系統整合中科院光學與彈藥、2025/9/21雷虎自殺無人機系列獲美國 Blue UAS 認證 大幅強化競爭力。 a.3 超級運算技術、晶片與半導體、人工智慧類 例如依據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3∖SEC. 5949. Prohibition on certain semiconductor products and services(Page 1091)∖(c)∖(2)(Page 1092)以及後續條文之規定,自 2027 年開始,禁止聯邦政府購買或取得任何含有「中芯國際、長鑫儲存科技、長江存儲科技、或其他與中國、俄羅斯、伊朗或北韓有關聯實體」之半導體的電子產品(例如筆記型電腦、系統)。 [本文註:在上段所引法案第1091頁之(a)∖(1)∖(A)中之原文為procure or obtain, or extend or renew a contract to procure or obtain, any electronic parts, products, or services that include covered semiconductor products or services…,行為主體是the head of an executive agency] a.4 其他被關注的公司與科技類 例如: 中微半導體設備(Advanced Micro-Fabrication Equipment–AMEC)–電子時報英文網2023/7/13報導該公司Primo Nanova蝕刻機涵蓋14、7、5奈米工藝,是台積電7nm生產線5家蝕刻設備供應商之一。2024/1/31被美國國防部連同其他16家公司列入中國軍工企業名單(CMC List)→中微申訴未果後於2024/8/14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美國防部→經過4個月據理力爭,美國國防部於2024/12/18將中微公司從CMC清單移除。 •用於自動駕駛汽車的雷射雷達技術 禾賽科技(Hesai Technology)–其雷射雷達傳感器可幫助人駕車∕自動駕駛車輛∕自動導引車(Automated Guided Vehicle–AGV)∕移動機器人或設備之駕駛輔助系統構建道路的3維地圖,因有國安顧慮於2024/1/31被美國國防部列入CMC名單→2024/5/13禾賽科技控告美國國防部→8/14有報導國防部主動將禾賽科技移出名單(國防部於8/15將禾賽科技移出名單)→10/15可能由於媒體提前洩漏除名消息後的政治壓力,國防部於除名當天即稱根據最新資訊審查後,再度將禾賽列入名單→2024/10/24禾賽表示將再提告→2024/10/29國防部通知將禾賽科技移出名單→2024/11/8美國國防部該管主官提交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對於將禾賽科技列入CMC List所有証據的行政記錄認証,似乎有可能將禾賽科技再度列入CMC List→2024/11/15禾賽科技再上訴,或許是希望完成2024/10/15開始,迄未正式終結之法律程序…→2025/7/11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院裁定禾賽科技敗訴→2025/7/13禾賽向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本段最後1個連結頁面列出了2024/5/13~2025/7/17哥倫比亞特區法院關於禾賽科技有限公司控訴美國國防部案之所有應公開的文檔,目前尚無公開資訊顯示該案已由法院正式裁定;而禾賽科技現在雖未列名CMC List,卻仍在名單外之附加敘述中被認定為一家在美國運營的中國軍工企業,這是一個奇特的情況。(本文對於禾賽科技為什麼要在2024/11/15再上訴存有疑惑,但無意求解) •軍機製造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AVIC)因為在軍用飛機、無人機和直升機製造領域的角色而於2020/12/21被美國商務部列入Military End User List(最終用戶為軍方)實體名單 a.5 公用軟體與社群平台類 由於中國2015/7/1所頒布之國家安全法(法律條文)規定,公民和企業「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和2017/6/27所頒布之國家情報法(法律條文)規定,中國企業必須「支持、協助和配合」中國情報收集部門的工作;這些法律引發了美國政府對中國所發行公用軟體、與社群平台類產品與中國政府分享可能涉及美國國安資料的擔憂。 例如: •美國對TikTok可能與中國政府分享用戶資料的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迄未終結。可參閱字節跳動(ByteDance)、TikTok相關爭議、Censorship of TikTok、TikTok美國(Restrictions on TikTok in the United States)、2025/6/5 2025 年 80 項不可不知的 TikTok 關鍵數據、2025年TikTok用戶全球統計數據和排名、2025/9/23 TikTok最快本周簽協議 美國政府不持股、不入董事會。關於TikTok海外版股權出售一事,迄今仍未簽署協議。 •2025/1/6美國國防部將包括騰訊(Tencent–其服務包括網路服務、入口網站、社交網路、即時通訊工具如QQ和微信、電子商務、支付系統、手機遊戲、多人線上遊戲、音樂…)和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CATL;生產用於電動車和儲能系統的鋰離子電池、以及電池管理系統)在內的多家中國知名科技企業納入CMC名單(附完整名單)。 (本文註:1. 在目前活躍用戶數量最多的社群平台Facebook、YouTube、WhatsAPP(2014年被Facebook收購)、Instagram、TikTok、Snapchat、Reddit…中,TikTok是唯一在美國以外地區創業的,有些本文不討論的意義。2. 即使在TikTok USA的新股權框架草案中,中方資本<20%,中共或許仍然試圖訂定「不放棄控制演算法」的特別條款,因為讓演算法從現在微妙地有利於中國形象,改變成微妙地不利於中國共產黨形象没有困難。3. 長期以來,中、美2國在國內資訊流通和對外國投資本國之限制方面,中國與美國可能分別站在封閉↔開放的兩端。就這方面而言,在中國國力成長到今天的程度時,美國可能有向中國爭取公平待遇的必要性;越晚累積的不公平差距越大…。本文認為關鍵是公平待遇,不知道美國政府為什麼故意偏離焦點?是覺得現在還不是瞄準焦點的最合適時機嗎?本文同意對美國而言,現在還不是最合適的時機) a.6 限制中國人投資美國特定場域 例如2025/2/21,川普總統簽署了Presidential Actions「America First Investment Policy」,指示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美國外資委員會)限制中國對美國技術、關鍵基礎設施、醫療保健、農業、能源、原材料、和其他戰略領域的投資,保護敏感設施附近的美國農地和房地產,限制外國對手獲取美國敏感技術(尤其是人工智慧)領域的人才和業務…。 a.7 降低外國專業人才輸入美國的數量(非僅針對中國) •自2025/9/21起H1B簽証(H-1B visa)之申請費從215美元(約新台幣6,500元)提高至10萬美元。依照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RBA)…所推動的零就業費(Zero Placement Fee)規則,雇主需要全額負擔外籍移工在海外及入境前後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海外仲介費、護照費、簽證費、機票、訓練費以及在美國的定期體檢、居留證、仲介服務費等。 大幅提高H1B簽証費的做法或可視為以類似提高關稅的方法,來保障國內同樣人才的就業機會。這個做法通常會提高用人方為完成同樣產出的人事成本。 如果有研究者研究並公佈美國「依時序,歷來所有H1B簽証發出時的僱用方行業別、與受僱方國籍別…的分佈」,可能是件有點意義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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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限制內含或使用美國硬體∕軟體∕專利與技術的商品銷售給特定對象(主要限制目標為中國籍最終客戶) 例如: •2015/2/18美國商務部將中國國防科技大學、和國家超級計算中心的長沙中心、廣州中心、天津中心共4個單位列入實體名單,需要獲得特別許可,才能從美國取得受控技術、設備、或元件。 [本文註:中共將「高效能計算機及網格服務環境」列為十一五規劃期間(11th Five-Year Plan,2006~2010年)重大課題,至2020年11月共興建了天津、長沙、濟南、鄭州、無錫、廣州、深圳7座超級計算中心。天津中心的天河一號在2010/11~2011/6間、廣州中心的天河二號在2013/6~2016/6間、和無錫中心的神威·太湖之光在2016/6~2018/6之間均為世界最快的超級計算機。天河一號與二號均使用Intel CPU、太湖之光使用中國江南計算技術研究所開發的申威微處理器] (本文註:從7座超級計算機中心的地理位置看,中國東北、北部、西北、西部、西南部區域當時使用計算機的密度不高) •2019/5/15華為和70家附屬事業 列入美國貿易實體名單,美國企業除非有政府的特殊許可,否則不能和華為做生意。有報導華為6個月前就告訴全球供應商,希望儲備1年所需的關鍵零組件,也努力提升晶片自給率並擴大零組件供應商,已確保6-12個月庫存。 •2019/6/21美國商務部將中科曙光(曙光信息產業有限公司)、海光信息技術、成都海光積體電路設計、成都海光微電子技術、無錫江南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人民解放軍網絡空間部隊第五十六研究所)5家公司列入實體名單,因為它們開發能應用於軍事的積體電路和超級運算技術。2025/6/9晚間,海光資訊和中科曙光雙雙公告披露換股吸收合併預案,這是另一則有關報導。 •2020/5/15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發布新規,禁止使用美國機器和軟體的外國半導體製造商未經許可向華為發貨;此規定有 120 天寬限期, 2020/9/15到期,在這之前受影響的企業還是可以與華為做生意。此後,已有一百多家華為關聯公司被列入美國商務部的實體名單,削弱了該公司取得關鍵美國產品的能力。 •2020/8/17美國政府宣布對華的相關限制範圍擴大到軟體工具和製造設備,並將38家華為子公司列入實體名單,以打擊華為取得商用晶片的管道。 •2020/9/14起,台積電為遵循美國出口管制規定不再供貨給華為。台積電之前為華為供應超過90%的智慧型手機晶片。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CFR)的薩克斯表示,由於半導體限制,華為將「不得不退出整個業務線,因為這些出口管制導致他們無法獲得先進的半導體」。儘管華為在禁令生效前積累了有限數量的半導體,但據報道,這些半導體在2022年底已耗盡。半導體短缺損害了華為的獲利,2021年該公司報告的收入為950億美元,較2019年的水準下降了23%。 •在中央通訊社2020/11/2美國封殺華為1∕傳華為規劃上海晶片廠 擺脫美國科技圍堵這篇報導下面,還有2020/9/12-14發佈的 10篇共11篇專題報導,針對華為和台灣半導體產業在2020/9/15之後所面對的情勢,做了一些分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2021/4/9美國制裁中國七家超級計算機實體 中方稱美國惡意打壓。7家實體是天津飛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集成電路技術與產業促進中心、Sunway Microelectronics(成都申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國家超級計算濟南中心、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國家超級計算無錫中心、以及國家超級計算鄭州中心。 (本文註:本方框開頭2015/2/18之敘述中,美國商務部將國家超級計算長沙、廣州、天津3座中心列入實體名單,2021/4/9再列入濟南、深圳、無錫、鄭州4座,已將全中國至2020年11月建成的7座超級計算中心全部列入實體名單) [本文註:維基百科這個網頁簡介了中國的超級電腦;Wikipedia這個網頁Supercomputing in China除了簡介中國的超級電腦外,還簡介了上海(2000/12/28成立)、天津、深圳、長沙、濟南、廣州、鄭州、崑山(2020年驗收)、成都(2020年9月啟用)9座超級計算中心。與國家超級計算中心網頁的敘述比較,少了無錫中心,多了上海、崑山、成都3座中心,本文未查考2者的差異] (本文註:由於台灣對Sunway Microelectronics的中文名稱翻譯鬧雙包,本文經CSL搜尋確認為成都申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由於好奇心,在網上繼續查詢了一下這家公司,覺得它規模雖小但扎實發展、不費心於公關、受訪同仁的言語很中肯,便錄下下面幾個網頁連結供有興趣的朋友溜覽:2018/10/25台灣Digitimes專訪;2023/5/24 36Kr專訪;2024/2/23知乎專欄介紹;2025/4/24騰訊網介紹龍芯中科與申威科技;2025年職場數據;HighBay介紹) •2022/9/6美國禁止獲得 CHIPS 資金的公司在中國建造尖端工廠,禁令有效期10年。請注意美國商務部長在白宮新聞發佈會上宣佈這一禁令時,有一段話「…Companies that receive CHIPS funding will only be able to expand their so-called mature node factories in the Asian country that serve only the Chinese market, …」,這顯示美國政府無法、或很難禁止接受晶片法案補助的廠商們擴建它們在亞洲的成熟節點(較低階晶片)工廠;本文不懂只能服務中國市場是什麼意思?這在實務上能操作嗎?本文無意追求甚解。 •2022/10/7美國商務部對於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的先進計算和半導體製造項目實施新的出口管制,規定美企未獲許可前不得向中國出口超級電腦、半導體產品及設備;其公告第3頁中的第7點規定還限制美國公民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支援某些位於中國的半導體製造設施「開發或生產積體電路的能力」–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若未經許可在中國半導體行業工作,有失去美國公民身分的風險,這導致在中國半導體產業工作之美籍半導體人才(大多數為華裔)的離職潮。對於10/7實施的新出口管制,Intel、台積電、三星、SK海力士等部份製造商獲得為期1年的豁免。 •浪潮集團(Inspur)–因開發中國軍方使用的超級計算機,於2023年3月被列入美國實體名單;2025年3月浪潮集團6家子公司被列入實體名單。 •2024/10/25台積電先進AI晶片流入華為 凸顯對華晶片禁運的監管困境這篇報導敘述了執行半導體產品出口管制的難題之一。大漏洞比較容易查堵,該報導說台積電在收到Techinsights詢問後,從10/11起就沒有再向違規嫌疑很大、或真是違規方出貨。 •2024/12/2美國商業部工業與安全局修訂了出口管理條例,將140個中國半導體行業相關實體列入實體名單。 •2025/1/13美國總統拜登離任前發布最新AI晶片出口管制政策,將世界各國分為3個不同管制等級;有120天時間供公眾提出意見,也給業界1年時間調整,以符合新安全標準。2025/5/13美國商務部撤銷該管制規定。可參閱2025/1/13美國擬分3級列管AI晶片 對中禁令擴大、台灣不受限、2025/5/15台灣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業資訊室報導川普政府廢除拜登時代AI晶片出口限制,輝達全球戰略面臨新挑戰這2則消息。 •2025/3/25美國商務部將80家公司和組織(54家中國,伊朗、巴基斯坦、南非、阿聯酋、和台灣26家)列入實體名單。紐時中文版報導中特別舉出曙光資訊的子公司寧暢信息,和浪潮(Inspur)的子公司們,如何在母公司列入實體名單後繞過限制繼續購買美國晶片的事例。 •2025/8/2路透社有1篇報導消息人士稱,美國政府動盪導致數千項出口審批受阻,其中包括數十億美元的降規人工智慧晶片訂單、和數十億美元的半導體製造設備許可證申請。 •2025/8/29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提交→9/2發佈定案規則文件,在該定案規則中:美國工業安全局修訂了出口管理條例(EAR),在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認証終端用戶(VEU)授權名單中刪除英特爾半導體(大連)有限公司、三星中國半導體有限公司、和SK海力士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自2025/12/31起生效。2025/9/2台積電一位公司發言人証實已經收到美國政府通知,其南京廠的VEU授權將於2025/12/31撤消。[本文註:英特爾半導體(大連)有限公司自2025/9/1起由SK海力士全資擁有,更名為SK海力士半導體(大連)有限公司] 上段文字太文縐縐了,不知道VEU的朋友就不曉得在說什麼。下面幾則報導告訴我們大概情況:2025/8/30不再放行!三星、SK海力士中國生產恐卡關、2025/9/2台積電:美國政府撤銷南京廠豁免 評估採取因應措施、2025/9/3台積電南京廠特權遭美國撤銷 經濟部深夜回應了。下面2則報導把過去的來龍和未來的去脈說得更清楚些:2025/8/31突發!美國撤銷對三星和SK海力士在華晶圓廠豁免!2025/8/31三星、SK海力士準備應對失去美國豁免的後果,對實務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一讀。 上述報導讓人覺得對於在中國境內半導體類外資工廠,向美系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所下的訂單,美國政府將「只批准維護現有設施,不會批准用於產能擴張或技術升級的設備出口許可證」,即使是Intel、台積電、三星、SK海力士…這些大廠在中國境內的公司∕工廠也一樣。 •2025/9/9 FCC宣布撤銷7家中國實驗室認證 美中通訊戰升高至國安層級 •2025/9/12美國商務部以影響國家安全為由將32家企業列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Entity List),其中包括23家中企;這23家中企包括13家半導體企業、3家生物技術公司、2家科研院所、以及3家供應鏈與物流企業。(本文註:美中雙方訂於2025/9/14-17在西班牙舉行經貿會談,有些評論認為美國這時在實體名單中增列23家中企的舉動,是在會談前加重給中方的壓力) (本文註:中國商務部在與中國反壟斷法相關的初步調查結束後,於2025/9/15指控Nvidia違反反壟斷法,Nvidia或被處以相當於其2024年中國業務收入10%的罰款。有些評論認為這是在給正進行美中經貿會談的美方施加壓力,反擊上段所述美國商務部9/12的行為) •2025/10/10美國參議院通過在2026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中附加「保障國家人工智慧創新法案(GAIN AI Act)」,要求AI與HPC(High-performance computing–高效能運算)晶片製造商(如NVIDIA、AMD、Intel)在出口產品前必須優先滿足美國國內需求。2025/10/30眾議院中國事務特別委員會主席John Moolenaar(共和黨,密西根州)和該委員會首席成員Raja Krishnamoorthi(民主黨,伊利諾伊州)共同發起不再作為NDAA 2026修正案的獨立法案GAIN AI Act of 2025(Guaranteeing Access and Innovation for Nation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 of 6 2025)。可參閱2025/10/15 GAIN AI法案:美國AI晶片戰略的「國內優先」新規、2025/10/30 GAIN AI Act introduced。 •2025/11/7美媒:白宮通知部會 不准輝達降規晶片B30A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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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禁止美國自然人和法人(實體)買賣與特定中國公司有關之証券 (限制美國人向特定中國人輸出資金) 只要與保護美國國家安全利益不相抵觸,美國支持跨境投資;開放的全球資本流動創造了寶貴的經濟機會,並促進了競爭力、創新、和生產力,為美國帶來實質利益。但要避免投資意圖對抗美國及其盟友國家之與軍事∕情報∕監視∕網路∕…有關的公司,自美國金融市場中取得∕運用美國同胞之資金來傷害美國與其盟友和伙伴。 例如: •2021/6/3總統發布行政命令 Addressing the Threat From Securities Investments That Finance Certain Compani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禁止美國自然人和法人(實體)買賣命令中,與軍事和監控有關之59家中國公司所發行公開交易的證券、這些証券的衍生品(如指數indexes、期貨futures、選擇權options、掉期swaps)、為這些証券提供投資曝險(如含有此証券之資產組合像ETFs)的公開交易証券。 •2023/8/9總統發布行政命令Addressing
United States Investments in Certain National Security Technologies and
Products in Countries of Concern限制美國自然人和法人(實體)對「受關注國家與人員所擁有之開發半導體、微電子、量子資訊、和人工智慧技術與產品的實體」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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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其他對中國的制裁 回顧一下歷來美國對中國的制裁(United
States sanctions against China),可以讓我們對美中對抗的情境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對上引中文版維基百科與英文版Wikipedia的詞條網頁內容都溜覽一下會周全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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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美國各種進出口管制名單 基本上美國實施或解除管制都有該管單位主官的命令(命令中會敘明該命令所依據的法令、執行命令的單位、和執行辦法)、持續隨有關命令更新的管制名單、以及與實施或解除管制有關的各種作業表單。 在進口方面有禁止與限制商品、限制商品的配額、商品關稅等管制措施,涉及的權責單位有:國土安全部海關及邊境保衛局(United State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和處理非關稅保護措施的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農業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USDA)、環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FPA)、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商務部產業安全保障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美國國務院國防貿易管制局(Directorate of Defense Trade Controls–DDTC)、國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Defense–DoD)等。 美國進口管制(U.S. Import Controls)這篇簡介對商品進入美國的管理作業做了基本的概念性說明。 在出口方面,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有美國出口管制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EAR),用以管制特定硬體∕軟體商品、服務、和技術(均涵蓋軍民兩用品項)的出口、再出口、和國內轉讓。 [本文註:再出口指將非美國製造的,但包含超過特定比例受EAR限制之美國原產零件與軟體技術的物品出口到第3國。國內轉讓指某個受美國EAR限制之物品∕軟件∕技術,在單一外國境內移動或讓與(release)] 下面依名單主管單位別簡介本文知道的幾份管制名單。 ①由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管理被禁止及限制進入美國之物品清單: 美國CBP 受其他 40 個政府機構委託執行數百項法律,禁止和限制某些物品進入美國。「限制」是指物品必須獲得該管聯邦機構的特殊許可或許可證才能進入美國,請見本網頁之說明。 ②由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管理的名單: •涵蓋清單(Covered List):列出被認定是「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電信和視訊監控設備」及其製造商的清單。納入清單的設備在美國禁用,不准進口、銷售;可撤消先前已獲得的審驗認証;可增加列入清單的設備,以及在設備組件層面進行監管。現行清單請見Covered Equipment or Services。 ③由國防部管理的名單: •CMC List(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List):是直接間接在美國運營的中國軍工企業名單,由美國國防部負責每年更新。這份名單原來只是點名提醒性質,但2024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第805條規定國防部自2026年6月起不得直接採購,2027年6月起不得間接採購名單上之實體所生產或開發的貨物、服務、和技術;2025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第851條更進一步,禁止國防部自2026年6月起,與任何為CMC名單上實體進行遊說的實體簽訂合同。有興趣了解CMC List的朋友請閱讀CMC List這個網頁中的說明,目前最新的CMC List是2025/1/2定案1/7公告的名單(Notice of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operating in the United States),有76家公司列名。 (本文註: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年度為前一日曆年度之10/1至當年度9/30) ④由美國國務院國防貿易管制局(Directorate of Defense Trade Controls–DDTC)負責管理軍用物品清單: •美國軍需品清單(U.S. Munitions List–USML):依據國際武器貿易條例(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s–ITAR),列出所有需要受到出口管制的,供做軍事最終用途的品項,在未獲得美國政府的特別授權或豁免前禁止出口。它們在ECCN中以A018結尾、或是600 系列中的品項;或是任何支持∕有助於軍事∕軍需物品的開發、生產、安裝、操作、維持、維修、 大修、翻新的品項。 ⑤由商務部產業安全保障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 管理軍民兩用物品的商務管制清單和實體、軍事最終用戶、被拒絕人員、未核實4份名單 •商務管制清單(Commerce Control List–CCL):詳細列出了受管制物品的分類編號(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 ECCN)和管制要求。 •實體名單(Entity List):列出了被認為可能威脅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利益的企業、機構或個人。被列入實體名單的實體需要獲得特別許可,才能從美國取得受控技術、設備、或元件;而許可證的申請通常會被拒絕。 有興趣多了解一點實體名單的朋友可以點閱Part 744–Control Policy:End-User and End-Use Based這個網頁,在閱讀網頁後部實體名單(Entity List)時,可點擊名單左上角「Expand Table」按鈕,讓名單完整顯示。 本文2025/9/25-26計算名單上列名的國家與該國實體數如下: Afghanistan 30、Argentina 2、Armenia 10、Australia 1、Auatria 1、Bahrain 3、Belarus 41、Belgium 6、Belize 2、Bolivia 1、Brazil 2、Bulgaria 8、Burma 16、Canada 29、Chile 2、China 965、Costa Rica 2、Crimea Region of Ukraine 28、Cuba 1、Cyprus 13、Denmark 1、Ecuador 1、Egypt 4、Estonia 6、Finland 18、France 11、Georgia 5、Germany 23、Greece 8、Hungary 1、India 16、Indonesia 2、Iran 115、Iraq 3、Ireland 6、Israel 12、Italy 3、Jamaica 1、Japan 4、Jordan 2、Kazakhstan 7、Kenya 1、Kyrgyzstan 4、Laos 1、Layvia 1、Lebanon 19、Lithuania 1、Luxembourg 3、Madagascar 1、Malaysia 48、Malta 5、Mexico 3、Morocco 1、Netherlands 8、New Zealand 1、Nicaragua 1、North Macedonia 1、Norway 2、Oman 5、Pakistan 189、Panama 5、Paraguay 1、Peru 1、Philippines 1、Poland 1、Portugal 1、Qatar 1、Romania 2、Rusia 1,083、Saudi Arabia 1、Senegal 1、Singapore 38、Slovakia 1 、South Africa 15、South Korea 6、South Sudan 15、Spain 4、Sri Lanka 1、Sweden 2、Switzerland 9、Syria 20、Taiwan 12、Thailand 11、Turkey 79、Uganca 1、Ukraine 11、United Arab Emirates 186、U.K. 50、Uzbekistan 4、Venezuela 2、Vietnam 3。 共有91個國家、3,275個實體受到美國出口管制。俄羅斯(1,083)與中國(965)的實體數最多,但以經濟體量看,俄羅斯受美國出口管制的程度比中國嚴重得多。與大多數國家相比,幅員或經濟體量較小的U.A.E、Pakistan、Crimea Region of Ukraine、Afghanistan、Iran、Belarus、Singapore受管制的實體數直覺起來相對較多,台灣也有12個實體上榜。 2025/9/14美國擴大中企黑名單,23家科技公司遭列入這篇報導文章相當清楚的介紹了CMC List與Entity List的差異,可以幫助我們釐清思路。 •軍事最終用戶名單(Military End User List–MEU List):限制將軍用產品與技術轉移給名單上的實體(自然人或法人),通常該實體的功能∕行動為支持軍事用途。這是目前的MEU List。 •被拒絕人員名單(Denied Persons List–DPL):列出依據出口管理條例(EAR)第764和766部分被剝奪特定出口特權之個人、公司、和組織的名稱,以及其出口特權被暫停執行的期限等資訊。在獲得政府許可後,美國公司或個人才能與它∕他進行受出口管理條例(EAR)管轄物項的交易。 這是BIS目前的DPL,這個網頁告訴我們現在有1,148個法人實體(Legal entities)、162位自然人(People)、29家公司(Companies)、9個組織(Organizations)列名DPL。 •未核實名單(Unverified List–UVL):如果由於超出美國政府控制範圍的原因,導致BIS或聯邦官員們對於某項受 EAR 管轄物品之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的合法性和可靠性檢查[例如許可前檢查(pre-license check–PLC)、或裝運後驗證(post-shipment verification–PSV)]無法令人滿意地完成(常由於缺乏合作),則該項物品出口、再出口、和(國內)轉讓行為之外國當事人可能會被添加到未核實的名單中。這是目前的Unverified List。 與實體名單不同,被列入 UVL 並不會自動禁止出口,但要求美國交易方在進行交易前獲得名單上相關方簽署的 UVL 聲明;UVL聲明必須包含具體訊息,例如UVL方的名稱和聯絡資訊、最終用途聲明、以及未來配合最終用途驗証的協議。相關方可在後續最終用途驗証成功後從UVL中除名,或向BIS提交書面除名申請。 ⑥由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管理的名單: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SDN List–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名單):它將從事恐怖活動或其他危害美國國家安全、外交及經濟政策的個人、實體、或組織列入名單,美國境內所有個人和實體都不得與其進行交易。 當個人被加入特別指定國民(SDN)名單時,他們的美國資產將被凍結。此外,他們的名字還會被添加到美國和許多外國銀行使用的自動篩選系統中,使他們難以開設或持有帳戶、轉帳、或進行國際財產交易,以及禁止發行期限超過 90 天的新債(包括所有債券、信貸、匯票等證券)。金融制裁還包括禁止投資名單上個人及其擁有控制權之實體的股票。 這是OFAC對於其所管理SDN List,與商務部BIS所管理List of Denied Parties(Denied Persons List+Entity List),2者差異的說明。(本文註:由商業部管理的DPL與Entity List都直接與受美國政府管制的貿易有關,而由財政部管理的SDN List則直接且程度更大地危害美國國家安全、外交及經濟政策;而且在SDN List上列名者所受到美國政府的處罰,比列名商業部管理名單上者要重很多) •Additional Sanctions Lists(附加制裁名單,有些人稱它們為Non-SDN Lists): 除SDN List外,OFAC還管理其他6份制裁名單如本網頁中所說明:Sectoral Sanctions Identifications List(SSI List–產業制裁識別名單–識別若干在俄羅斯特定經濟領域工作者,禁止美國人與這些人進行規定的交易);Foreign Sanctions Evaders List(FSE List–外國制裁逃避者名單–是一份被認定已經∕試圖∕共謀∕導致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外國個人和實體名單,美國人或在美國境內進行涉及FSE的交易均被禁止);N-SDN Palestinnian Council List(NS-PLC List–非SDN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名單–規定美國金融組織拒絕與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中列名恐佈組織者進行交易);List of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bjuct to Correspondent Account or Payable-Through Account Sanctions List(CAPTA List–受代理帳戶或轉通帳戶制裁的外國金融機構名單–當發現外國金融機構觸犯特定標準時,OFAC會禁止該外國金融機構在美國開立特定的代理或轉通帳戶等1或多項嚴格處分,並將受處分之外國金融機構的名稱以及其他有關的識別信息納入CAPTA List;目前這些特定標準涉及朝鮮制裁條例、支持烏克蘭自由法案、伊朗自由與反擴散法案、伊朗金融制裁條例、黎巴嫩真主黨金融制裁條例、對伊朗重新實施某些制裁行政命令、凍結與俄羅斯聯邦政府特定有害外國活動有關的財產行政命令);Non-SDN Menu-Based Sanctions List(NS-MBS LIST–非特別指定國民選單式制裁名單–如果根據法律或其他權力機構就進口貨物的法定例外情況,對進口貨物實施非完全封鎖制裁或封鎖禁令,OFAC會把受制裁人員的姓名及其他相關身份信息列入NS-MBS名單;NS-MBS名單也會列明對名單上人員實施的制裁類型或制裁內容、以及制裁的法律依據);Non-SDN Chinese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Companies List(NS-CMIC List–非SDN中國軍工複合公司名單–從ECFR第586部份中國軍工複合體制裁條例∖第586部分附錄A之內文看:中國透過軍民融合的國家戰略,迫使中國民間企業支持其軍事和情報活動,從而擴大了其軍工複合體的規模→這些公司雖然表面上仍然是民營企業,卻直接支持中國的軍事、情報和安全機構,並協助其發展和現代化→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經濟構成了非同尋常的威脅,其主要來源在美國境外,而且在中國境外→…,因此美國政府提出NS-CMIC List,禁止美國人買賣由名單上列名者所發行之公開交易的證券、這些証券的衍生品(如指數indexes、期貨futures、選擇權options、掉期swaps)、為這些証券提供投資曝險(如含有此証券之資產組合像ETFs)的公開交易証券。可以參閱2021/6/17解讀「非SDN中國軍事複合體企業」清單(NS-CMIC List)及其影響這篇介紹)。對於這6份附加制裁名單有興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閱OFAC的Additional Sanctions Lists網頁,本文不多贅述。 ⑦由美國商務部、財政部、與國務院合作維護的名單: •綜合篩選名單(Consolidated Screening List–CSL):是一個可搜索的資料庫,幫助可能從事海外貿易的個人和企業,確定涉及特定個人或物品的交易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許可或特殊申請。 藉下面幾個網頁將「e. 美國各種進出口管制名單」這一小節做個小結:這是2025/3/18-20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保障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對於EAR Part 744: End-Use and End-User Controls 的扼要介紹。這是BIS與管制指令同步更新的Interactive Commerce Control List網頁。這是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有關美國出口管制研究的網頁https://rac.berkeley.edu/ec/exportcontrol.html。 這個Wikipedia題為Denied trade screening的網頁說世界各國已公佈80多份拒絕貿易清單…,提到幾個自美國出口貨品時,對於接收方進行合規篩檢的軟體工具;說篩檢的目的是在和外國實體交易前善盡謹慎查証(due diligence)的職責,以確保出口產品和對方進口商無國安疑慮(非逐字翻譯,本文意譯)。 各式各樣清單、名單這麼多,對從事國際貿易者來說,真是到處都有地雷,好在有電腦、網際網路、和篩查應用軟件,不然怎麼做生意? 有興趣和時間的朋友還可以溜覽一下維基百科(Wikipedia)詞條美中貿易戰(China–United
States trade war)的內容。 |
美國不僅如上所述,自己持續擴大商品出口管制的項目、與不只中國的實體名單,管制對象還擴大到航運等產業內的實體;而且同時鼓勵甚至壓迫友好國家們採取同樣做法。由於美國國力與購買力等影響力強大,各國政府與企業對於美國政府所抵制之中國等國家的人員、商品、企業、產業多會保持警惕,避免產生協助中國對抗美國的嫌疑,招致美國報復。對方亦然。
民主國家社群協助美國抵制專制國家社群的原因,除了個體∕總體經濟利益考量外,意識型態、各種價值觀、和政治∕經濟∕社會生活模式的競爭可能同樣是根本原因。對方亦然。
美國同胞們當然知道,光抵制中國發展是不夠的,還得不斷提升自己半導體等產業的實力,長保科技領先才是致勝的根本。對方亦然。
後記:
一、這篇文字在9月下旬就已完成,在往下寫時插入2025/10/20聊聊輝達新總部落腳北士科案、和2025/10/23我在上篇聊新壽、輝達、北市府3方北士科案的文章中犯錯這2篇文字,之後回頭繼續省思本文以後部份時,覺得篇幅已過大,就先單獨切出本篇。在貼出前當然得檢查一遍,這一檢查和訂正用了一周時間。
二、對我這個低能的外行人而言,要自散佈的新聞報導和研究報告中整理出秩序並不容易,過程自然坎坷。從9月上旬起迄今,我很多次逃離省思工作,除了出外游蕩,一共看了5部大陸電視劇、和更多部大陸短劇。如果仍然留存的印象不離譜,那5部電視劇中一共以13個產業∕行業為故事背景,其中有一個與居家生活有關的行業,外行人對它居然連常識性的了解都欠缺。電視劇的故事都發生在城市或鄉村中,其中有1個城市外行人住過1年,看過電視劇後發現自己當年對該城市情況的了解真是十分貧乏。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類社會很多元多樣,現代的生活型態更遠比農業時代豐富,像中國大陸這樣一個幅員廣大的區域,更不容易了解其社會全貎。回頭想想,我們對自己居住的社區,甚至家人又了解多少?外行人不懂為什麼有些人會放言要指導、領導一切?或許他們有外行人無知的超能力。
三、有很多傳統值得懷念和欣賞;不只中國,各地人類的傳統都綿延悠長。社會價值觀的演變是很費時的,這從今天大陸電視劇集中故舊世代的古裝故事片子仍占頗高比例可以看出。但年輕人相當不在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教條,普遍遲婚甚至不婚的現象又顯示變革發生得很快。這種差異的原因是什麼?這種差異原因如何影響社會和平演變的分眾結構(segmentation)、動能、方向、速度、與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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