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牽動每一位同胞的利益,在進行一陣子後,雖說按部就班,但社會上難免升起不耐煩的焦慮氣氛。本文試著從國民總體的角度看:
一、年金改革處理二個問題
1. 政府財政無力負荷問題(若不改革很快破產)
2. 貧富懸殊問題
–若干退休族群的(月)退休金過高,甚至有比未退休者多的
–不同職業別退休金接受國家補助金額的差異過大
二、用什麼方法與程序處理年金改革
1. 向全民公開、清楚說明現在的事實,歡迎指正算錯說錯的地方
2. 大家提出並討論建議解決方案,進行整合、修正、決議(若有原則性
歧異爭論難定,交由全民公投比立法院表決更恰當時,就進行全民公
投)
三、預期
1. 大家會有爭議、鬧情緒、上街遊行示威、對陣、不同利益團體藉機鬥
爭、說不定還打打架、甚至發生更激烈的事件
2. 討論建議方案時更火爆,因為各方所提方案與修正動議的可議性,要
比目前的事實陳述高很多;同時待遇差距的平衡是靠各方力量對比之
動態均衡達成的。從人類歷史看,如果強者或已占便宜者能寬厚一點
,社會就比較容易祥和健康一點
這次由政府主導的年金改革,到目前為止大家走得相當穩健,也發洩了一些怨氣火氣,多知道了一些全盤情況,對未來的健康發展有幫助。
比較有機會能夠永續而且人道的退休年金制度大綱
A. 退休年金由同胞在工作期間自存,政府不補助。請專家小組依下列原則精算不同所得級距退休年金之強迫提撥率,由僱主於每次給付報酬時代為提撥,立即轉帳進入受領報酬國民之退休年金專戶,該專戶由國家代管。
–月退制(不得一次提領)
–規定開始發給月退休金之退休年齡(考慮延後退休年齡時需與因此減少
年青人工作機會權衡)
–月給退休金額為「一般國民」每月之「基本生活費用(取全國平均 )」
,不包括長程旅遊
–退休後每月健保費由其退休年金專戶直接撥繳
–退休後無住所者由政府安置,其安置住房每月之房租由受安置者之 退休
年金專戶直接撥繳。若居住自有住宅則該房租併入每月退休金 無息發還
退休同胞(避免有些同胞可能在退休時賣掉自有住宅,由政府安置)
–包括喪葬費用
B. 隨基本生活物價之變動,政府每年調整各所得級距退休年金之強迫提撥率
(以現代政府之調查統計能力、電腦程式之處理能力、與企業財會部門之
行政能力都不難做到)
C. 同胞退休後國家每月可自本人退休年金專戶中撥給之月退金,若不足 當月
當地之基本生活費用+健保費+政府安置居住之房租時,其差額由政府編
列社會福利預算給付。往生後基本喪葬費用不足部份亦由政府編列社會福
利預算給付
D. 退休後超過基本生活費用、健保給付、與政府安置居住之享受部份, 由退
休同胞自行於有收入期間儲蓄
E. 退休前其僱主無力代受僱者繳足應繳之退休年金提撥金額時,由政府 編列
社會福利預算代繳。失業者亦由政府編列社會福利預算,為其代 繳最低所
得級距之退休年金提撥金額(每年提撥足額,不拖欠的意思)
F. 在精算不同所得級距退休年金之強迫提撥率時,不考慮富有者應多繳之人
道原則。人道原則只在決定自然人與法人之所得稅率時考量。
G. 退休年金專戶之匯總金額在投資組合上,只准購買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貨幣籃
中貨幣之發行國(目前為美國、歐元、中國、日本、英國)其中央政府所
發行之國債,但仍需對這些國家中央政府償債能力(其貨幣之相對實質購
買力)的變化保持警醒(不要賺了利息卻賠了匯率)
在國債每年增加的情況下,政府還得每年自稅收中,甚至借債編列預算,發給退休同胞超過基本生活所需之退休金是不正義的;這個不正義由歷屆政府造成。
以上敘述僅為概念大綱,仍待專家們完成規劃程序。即使在完成規劃後評估最為合理可行,其如何與目前正進行中年金改革之結果逐步銜接,仍為困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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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辛苦一輩子,老年時退休金被砍,和辛苦一輩子,老年時還得繼續辛苦的同胞們都超不爽,但看起來大家在抱怨反彈之後,都願意相互諒解包容,不致於形成必需以流血革命破解之死結。
不過這是一件比較大的事,不容疏失。主事者在組織上已有風險管理單位針對方案討論階段研擬風險管理計劃吧?為降低臨事慌、亂、錯的損失,以及不能從容應對帶給社會的不良影響,這個預算不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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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會變遷現象的研究而言,選若干個具代表性的不同所得族群,各從其眾數(人數最多的收入級距)階層,選取若干位代表,對他們自1950年以後,以通貨膨脹指數平減的所得與繳稅變動歷程進行比較,是有價值的。應該已經有人做過了吧?(可包括繳退休保費、健保、領退休金等資訊)
會這麼說的原因是社會上有一種看法,認為當年公教人員很清苦,這没錯;但在我們印象中,公教同胞似乎没有比農、工「大眾」窮苦過。當然這麼說要排除發土地財的農地主、某些時期的建築工人與拆船工人等收入異於大部份工人而奪目之群體,還應考慮公教同胞比農工大眾多受若干年教育等優勢之合理待遇差距。
從中外歷史看,統治者從來都會優先照顧公教同胞,不會讓他們淪入社會中下階層的。剛剛没說軍人,是因為和古時候一樣,除將校軍官外,當年來台基層兵員的待遇不好,而且他們生命曝險的程度最高。但後來台灣基層兵員都是青年義務役,職業軍人同胞的待遇應該不清寒。而自韓戰、美國第七艦隊協防台灣、中美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八二三炮戰後,台灣海峽發生熱戰的機率大幅降低。在美國艾森豪總統訪台後,台灣執政者的執政地位立即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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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對上一代的哺育應該而且自然會感恩,但上一代為什麼會留給下一代一個看起來一輩子只能還國債、可支配所得不高、難有積蓄的財務環境…?怎麼變成這樣?那些人假好心、真缺德了?我們在談民族復興之路時會談一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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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許多人敬重的先生主張不要開司法國是會議,當然有其顧慮。大家都了解司法改革與年金改革不同,領年金各族群其本身內部與外部都存在矛盾,而司法部門內部的利益是一致的,許多法官與律師的利益是結合的;而且長年來各方利益團體與有力人士對於司法部門的經營著力甚深。於是在正式展開司法改革運動之前,可能格外需要與司法部門內部各族群做好意見交換的工作。
再比較一下對於司法改革幾種處理方法與程序,其可能的發展路徑與利弊吧
!社會本來就在各種利益團體的鬥爭和協調中發展,對於影響比較深遠、符合7、8成民眾期望的改革,要鬥大家公開透明鬥,也許比在密室中鬥對全民福祉更好一些;台灣已經是公民社會。說不定由於民眾對於司法改革的期望如此明確,公開會議反而效率更高。備選方案應該很多年前就已經準備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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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朝合理方向發展時,執政者能牢牢把持「為公眾謀最大福祉」的公道伯原則是很重要的,可惜在人類歷史上能做到這點的執政者不算多。我們理解大家對於何謂公眾最大福祉會見仁見智,也清楚許多進行過度剝削與鬥爭的技倆。從媒體的報導觀察,目前執政者對許多政策所下的功夫,比2012年競選時深很多,這個好成績會激發大家都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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