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再歸納一下,就本回顧所觀察,美國政府處理這次金融風暴之措施與績效的輪廓。在歸納時對於本回顧已簡介過的措施只列標題,不再贅述;若之前没有提過,則略做說明。
A. 美國政府平息金融風暴的措施
1. 降低利率,以降低企業資金成本、以及自然人購置住宅的資金成本
1.1 持續降低聯邦基金利率至0~0.25%之間
1.2 維持貨幣寬鬆政策(支持低利率、避免通貨緊縮)
2. 盡力維持銀行(含存貸合作社)如常運作
2.1 提高存款保險額度,有效避免擠兌
a. 從 2008/10/03開始把參加聯邦存款保險之存款機構中,每個存款戶的存款保障額度從10萬美元提高為25萬美元。
b. 在2008/10/13~2012/12/31之間,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對其會員銀行中無息交易存款帳戶中的存款,提供全額保障。(non-interest-bearing transaction account;通常為企業用來給付薪資、採購價款、營運費用之非儲蓄帳戶,無息、可立即提款,常為支票戶)
2.2 協助週轉
a. 聯準會貼現窗口延長借款天期到90天。(原來只提供隔夜拆款;2010/03/18又回復隔夜)
b. 聯準會實施TAF專案,在有足額合格擔保品(但暫時略為放寬擔保品品質標準)的前提下,定期定額標借現金給銀行週轉。
c. 在2008/10/13~2012/12/31之間,FDIC對參加專案之銀行所新發行的優先無擔保債券,有條件提供履約保證。
d. 對於各聯邦準備銀行之會員銀行,在提供其分支或密切關聯機構(
affiliates)之流動性時,暫時可以降低抵押品品質。(於2009/10/30回復正常
)
2.3 協助維持資本適足率
做為社會金融支柱的銀行光能夠週轉、不破產是不夠的,其資本適足率必需符合法定標準;在顛沛動盪時期尤需如是。財政部有條件以「市價」購買資本不足銀行之優先股票,協助它們維持資本適足率;方案名為Capital Purchase Program(CPP),是TARP裡的一項專案。
2.4 當銀行資不抵債,實在無法無理救活時,協助它有秩序地進行清算程序。
a. 協助媒合買方來承購清算銀行之有用資產。
b. 成立不良(含毒)資產管理公司來處理清算銀行暫時不宜出售、或賣不掉的資產,等將來資產價格回漲到合理價位時再行出售,以盈餘回沖FDIC存款保險支出。(政府的氣比較長)
2.5 對於規模比較大的銀行則由政府個別成立專案協助;像JPMorgan收購Bear Stern專案、Citigroup專案、以及Bank of America專案。
3. 以中央銀行融資替代市場融資功能
在因為大家都流動性不足兼互信不足而導致銀行間市場與貨幣市場停滯時,直接由中央銀行提供融資,以:
–避免金融與非金融企業由於無法週轉而進行跳樓拍賣(fire sale),降低企業在非正常金融環境中的傷亡率。
–避免資產市場過大的價格波動幅度。
3.1針對可以與聯邦準備銀行直接往來之金融機構
包括銀行(含存貸合作社)與一級債券經銷商(primary dealers)
a. 直接提供銀行流動性之措施已於之前第2節敘述;其中2.2.c方案之間接目的在協助銀行間市場復甦,減少聯邦準備銀行直接釋出貨幣的數量。
b. 讓債券市場一級經銷商獲得融資的方案名稱見下表。
3.2 針對原來不能與聯邦準備銀行直接往來之機構與消費者
a. 分為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可以在貨幣市場發行商業票據的大型公司、不可以在貨幣市場發行商業票據的一般公司、小公司與一般消費者4種類別,分別成立下表所列專案,透過可與聯邦準備銀行直接往來之銀行與一級債券經銷商提供援助,主要援助方案的名稱見下表。
b. 因為前述A.2節援救存貸機構的專案,其援救對象包括銀行控股公司,銀行控股公司旗下的銀行若符合受援資格都可以獲得援救。於是若干規模較大的金融公司在與適量的小銀行或儲貸合作社合併,經過政府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成為銀行控股公司後,就提出合格的擔保品,直接利用聯邦準備銀行的貼現窗口與TAF平台週轉資金。
c. 對於規模比較大的非金融產業或企業,由政府成立專案直接援救;如援救汽車產業(主要是通用與克萊斯勒兩個集團公司)與AIG。
3.3 為短缺美元之14個區域與國家的中央銀行提供美元換匯,後期轉以拍借方式滿足海外美元需求。
3.4 當時政府推出的融資專案包括:
通案–
始
|
終
|
所有融資均需十足抵押
|
||
彌補銀行間市場融資功能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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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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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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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隔夜拆款延長天期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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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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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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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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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拍借短期資金供週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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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債券市場一級經銷商獲得融資
|
||||
1
|
TSLF
|
2008/03/11
|
2010/02/01
|
定期拍借短期債券供週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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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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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6
|
2010/02/01
|
提供隔夜拆款供週轉
|
彌補貨幣市場購買短期債券融資功能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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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LF
|
2008/09/19
|
2010/02/01
|
避免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倒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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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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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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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1
|
讓CP發行公司得以週轉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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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IFF
|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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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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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非CP發行公司得以週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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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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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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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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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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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民眾能繼續獲得小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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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美元市場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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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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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1
|
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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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各國美元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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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通案
特定金融業融資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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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Morgan收購Bear
Sterns、AIG、Citigroup、Bank of America
|
汽車產業融資專案
|
General Motors、Chrysler
|
3.5 推動Public-Private Investment Program(PPIP)for Legacy Assets (本回顧之前未曾着墨)
與本文以上所列各項措施相較,PPIP更試圖與民間資金合作,直接推動再融資與債券次級市場復甦,協助金融機構處理其市價偏低的含毒資產,包括2009/01/01以前的次貸放款以及所買入的含毒債券資產,讓金融機構及早回收套牢資金用於新的放貸。大概方法為由財政部選出9個Public-Private
Investment Fund(PPIF)經理人,提供:
j legacy loans–就銀行(包括存貸合作社,不論大小)願意出售的放款債權
,經過FDIC審查後願意承保、而且銀行主要監理單位與財政部都同意將之納入PPIP的拍賣資產池;然後由FDIC主持,將該資產池拍賣給出價最高的PPIF經理人。經理人得標後必需先向民間籌募得標價之25%資金為股本,財政部再相對投資25%為股本,另外50%由PPIF經理人在FDIC收取擔保費提供債務擔保的情況下籌借。PPIF所購入之資產池則在FDIC監督下,由PPIF經理人負責管理並於出售後結案。
legacy securities–對金融機構(包括存貸機構、保險公司、退休基金、共同基金…)願意出售的合格債券(獲有合格信評公司3A或與3A同等級信用評等之non-agency RMBS、CMBS、ABS),其購債計畫被財政部批准的PPIF經理人必需先向民間籌募債券價款之25%資金為股本,財政部再相對投資25%為股本,另外50%價款則以所購入之債券為擔保品,由財政部提供除擔保品外無追索權的融資予PPIF給付。PPIF將所購入之債券存入由債權方指定,經債務方同意的custodial
account,於PPIF經理人將之出售後結案。
PPIP從財政部於2009/03/23公佈細節,2009/09/30與最早2家PPIF簽約開始,財政部陸續投入股本與放款合計196.1億美元,迄今已全部回收本息與服務費用合計224.7億美元。
3.6 還應該提一下Temporary Liquidity Guarantee Program(TLGP)
這個方案份量不輕,有些研究者將之與財政部主導的TARP、聯準會主導的融資方案並列為三大救災綱領方案,由FDIC 於2008/10/13~2012/12/31之間執行
,包括兩個部份:
a. Transaction Account Guarantee Program(TAG)–其內容已於本文A.2.1.b中簡述。為消除企業等機構存款人的恐慌,當時必需執行這個方案。但批評者認為它實施期間拖得太長,不應在金融市場已經穩定下來回歸正常後還受政治壓力左右,一延再延。因為在全額保障存款(有息帳戶保障$250,000,加上無息帳戶全額保障,等於保障銀行內所有存款)的情況下容易引起弊端;譬如小銀行的經營者把存款拿去從事高風險放貸,破產後由保險基金全額理賠
。
b. Debt Guarantee
Program(DGP)–其內容已於本文A.2.2.c中簡述,它在當時銀行間市場與貨幣市場形同凍結、利率急升時,可以協助銀行以較低利率借到週轉資金。批評者則說許多銀行把因為FDIC擔保而輕鬆借到的低利資金
,用來建立純投機性金融商品的交易部位(譬如買進股票做多,或借券放空
)。
4. 力保住宅金融支柱的GSEs
4.1 以市價購買FHLBanks、Fannie
Mae、Freddie Mac、Ginnie Mae的優先股票
,以及購買它們所發行、擔保、與買進持有的債券。
2008/11/25聯準會宣佈將從次週開始,經過一級經銷商在未來數季,於1,000億美元額度內購買GSEs所發行的公司債券。同時經由競爭程序在年底前選出若干名資產經理人,在未來數季於5,000億美元額度內購買GSEs所擔保的MBS。這項採購一直持續到現在;依據聯準會2014/01/23的資產負債表,它在2014/
01/22持有GSEs所發行的債券面額549.11億美元、持有GSEs所擔保的MBS餘額1,539,467百萬美元(1.54兆美元)。
4.2 財政部為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FHA;它是一個提供RMBS保險的政府部門,並非GSE)的債務提供10億美元擔保。
5. 協助住宅可能法拍戶
5.1 2007/10/10–Hope Now Alliance專業諮詢服務
5.2 2007/12/06–Teaser Freezer Plan
5.3 2008/10/01–HOPE for Homeowners program
5.4
2008/12/15–Streamlined Modification Program
5.5 2009/03 –Home
Affordable Refinance Program(HARP)
5.6 2009/03 –Home
Affordable Modification Program(HAMP)
6. 暫時禁止證券放空交易
6.1 在2008/07/21~2008/08/12之間禁止對於19家上市公司(Fannie、Freddie與17家最重要的商業與投資銀行)的證券進行借(融)券放空交易(naked short
selling)。
6.2 在2008/09/19~2008/10/08之間禁止對於799家上市金融公司(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的證券進行放空交易(naked or not全都禁止)。
還應該提一下,從2005年開始市場上對賭的Naked CDS交易越來越猖獗,於2007年達到頂峰,有研究報告認為該年全球Naked
CDS餘額不下於30兆美元,在金融危機期間無力交割的違約率很高。但經過紐約聯邦準備銀行、證券交易委員會、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the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等各方共同協助,在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所建立改良的兩階段拍賣定價交割模式下,各參與族群倒也相安而無甚大事。交割價在面額之10%以下的不罕見,當然也不乏0%完全賴帳的)
B. 政府救難措施的績效
1. 7,000億美元TARP部份
依據2013/01/27美國財政部Daily TARP
Update中的數據,原7,000億美元預算到2013/01/26總計支出4,222.1億美元,已回收4,358.1億美元。(援救銀行業與小企業部份全部回收有餘。汽車產業在通用汽車部份回收仍不足104.8億美元
,通用旗下GMAC銀行部份回收仍不足18.7億美元;克萊斯勒部份回收仍不足12.9億美元。援助低收入同胞住房部份有104.9億美元未回收。援救AIG部份回收有餘。整個TARP合計已全部回收有餘)
可以說在大TARP專案中受援的企業(不包括通用汽車與克萊斯勒)在償還受援本金金額之外,還共同提供了135.2億美元援救汽車產業,以及104.9億美元救助低收入住房同胞。
2. 融資專案部份(A.3.4節表列)
全部獲利可觀結案。(表內屬於TARP項目的汽車產業融資專案回收不足135.2億美,已由TARP其他受援企業彌補)
3.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保險與擔保部份
3.1 常態保險
2006/01/01~2013/12/31美國銀行(包括儲貸合作社)破產數目
FDIC定義它為破產銀行(包括因為破產被購併)支付的存款保證金,減去從出售所接管該銀行清算資產獲得的收入,為FDIC處理該銀行破產案的損失。FDIC在2006/01/01~2012/12/31之間處理所有銀行破產案之損失合計為USD 89,255,489,000(約893億美元)。目前未有2013年損失數字,若以2012年損失之一半概估,約為USD 1,373,460,000;依此概估FDIC在2006~2013之間的存款保險損失約為USD 90,628,949,000(約907億美元)。
FDIC處理所有銀行破產案之損失都由存款保險金餘額支付,不需政府(納稅人)撥款挹注。
3.2 Temporary
Liquidity Guarantee Program(TLGP)
依據FDIC 2012年報中資訊:
a. TAG–收到保險費12億美元,遭索賠21億。
b. DGP–有122家銀行等金融機構參加DGP,在2009年初高峰時保證債券總面額3,458億美元;專案期間收入保證費合計104億美元,遭索賠1.53億。全案盈餘93億餘美元,已轉入存款保險基金(Deposit Insurance Fund)。
4. 援助與住宅有關GSEs部份
如A.4.1該節所述,聯準會迄2014/01/22共買入持有GSEs(Fannie、Freddie、Federal Home Loan Banks)所發行的債券面額549.11億美元,持有GSEs(
Fannie、Freddie、Ginnie)所擔保的MBS餘額1,539,467百萬美元(1.54兆美元
)。
由於聯準會持有與agency MBS相對應的抵押住宅,且兩房之放款品質較高,當房價回升至正常狀態時,在處分抵押品後損失應該有限。(在新興國家,於適當時機處分所没入之抵押房地產,常為銀行獲利之一大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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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看起來,在這回次貸與金融風暴中,美國政府援救措施的準則是:
–維持存款人信心、避免發生大規模擠兌。
–在企業與消費者收入普遍不佳的情況中,以低利率降低大家維生的資金成本;也降低大家創新進取、重新出發的成本。(有高儲蓄餘額才能做到)
–在市場信心與流動性不足時,暫時以中央銀行融資取代市場融資功能以救急。在救急時保持慣常的市場法則–視抵押品價格提供融資。
–在銀行(包括儲貸合作社,本回顧未涉及另成體系的credit unions)之資本低於法定適足標準且可救時,即由財政部注資,以市價取得受援銀行之有抵押優先股票。
在援救具有系統重要性之公司(大到不能倒)時,不改變視抵押品價格提供融資的市場法則。若公司淨值為負,而且没有「一時超跌,當市價回到正常狀態時可使公司淨值變正」的資產時,像雷曼兄弟和幾家大銀行大金融公司
,就讓它們倒閉。
–全國納稅人在援助住宅可能法拍的債務人部份有虧損(把這個虧損看成社會福利移轉性支出?怪怪的,不對)
–在處理金融危機方面,除了聯準會所持有GSEs抵押資產之價格(價值)仍存有疑慮外,全國納稅人没有財務損失。
雖然許多人對於援救措施見仁見智,但若干政府與民間機構,譬如聯準會,看起來胸有成竹,適應時機、條理井然地推出應變方案;而且所有措施都盡量透明,向大眾解釋。
從若干數據指標看,美國這次金融危機在2009年8月警報已經解除,但善好後還需要時間;到2011上半年,許多涵蓋面廣、有深度和見解的檢討報告已經完成。本回顧認為,從2003到2006年美國金融業與政府金融監理機構的道德與行業紀律生病不輕。美國政府處理次貸危機的表現不好;但對於處理金融危機,尤其從2008/10/11 G7財政部長與中央銀行總裁在華盛頓會議中確立「
不是由納稅人買入金融機構之有毒資產」的基本原則後,表現很好。到2012年底善後作業已大致完成,2013下半年後的QE…
回顧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系列預計於下一篇「聯準會在金融危機中的貨幣調控」之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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